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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新会刑事咨询律师(江门市新会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兮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3 08:11:14

广东江门新会刑事咨询律师(江门市新会律师)

为充实公安机关警辅力量,更好地维护各项秩序,现就我区公安机关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协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协管员10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公安工作;

2、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退伍军人。男性,年龄要求25岁以下是指1990年8月1日或以后出生的。范围指户籍方面的要求,江门市区户口是指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户口。

(三)其它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新会区协管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四、报名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星期四、五)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二)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计生证或未婚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照),国有企事业在职人员还需附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免费。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区公安分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分别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安分局划定(持有准驾车型E类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笔试成绩折算前加5分)。

2、体能测评

考生笔试后,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区公安分局政工室、监督室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地点:新会区北门体育场

3、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从笔试达到统一划定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本网站公告。

4、考试成绩及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等额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时间、地点请留意本网站公告。

六、录用

考生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录取后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上岗后,统一安排岗位,统一集宿。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政工室 0750-6622310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2016年7月8日

附件:

2、《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公开招聘协管员资格审查表》

http://ldj.gov.cn/upfiles/201607081736392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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