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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刑事上诉律师介绍(苏州刑事诉讼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泽大大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1 11:21:38

苏州市刑事上诉律师介绍(苏州刑事诉讼辩护律师)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张安娜

2020年1至6月,苏州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已有86.69%的案件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面改变中国的刑事诉讼模式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深深改变了检察官一线办案体验。

探索方式多种多样

因人口流动密集,苏州市的刑事案件数量始终位于江苏省首位,疑难复杂新发案件集中,检察官人均办案量长期位居全省第一。

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审查效率大幅提高,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量刑预期,进而提高服判率。

“记得2018年10月底,新刑诉法刚出台,市院立即派各院刑检部门负责人动身赴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取经。”7月2日,苏州市检察院对孙浩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对其进行警示教育。7月6日,该院向税务部门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督促税务部门依法对孙浩进行行政处罚。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杨诗文回忆,江宁区检察院作为试点院已经探索刑事速裁近两年,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速裁开庭快,没想到这么快!举证质证、法庭调查这些程序都没有了;从文书改革到量刑建议改革,以及公检法各家如何衔接……相关经验很快在苏州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探索推开。

2018年11月9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协会签《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办理的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办法》;11月10日,相城区检察院刑庭副庭长张嘉受邀到相城法院春申学社传授量刑经验;11月26日,昆山市检察院将原有的刑事检察办案区升级为速裁程序办案区,30分钟内办理6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9年6月起,在苏州各基层检察院“百花齐放”式探索中,苏州市检察院开始频频亮招:先是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会签文件,实现看守所值班律师全覆盖;8月,全市召开推进会,并采用“周报”形式掌握动态信息。

“通过周报制度,各种数据不断调整改善,能感受到法院系统的积极支持。”常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晔介绍,大多数刑事案件因事实清楚,不存在激烈控辩对抗,如果都按成本较高的普通程序审理,可能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事实上,公检法司都有提升司法效率、减轻诉累的“刚需”。

“确定刑量刑”是苏州探索的“硬核举措”。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勇介绍,他对张家港检察院2019年数据统计后发现,幅度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17%,而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案件上诉率仅为0.8%,两者之间差距悬殊。

王勇认为,上诉率居高是因为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对量刑建议的预期是幅度内的最低刑,未达预期后而上诉的占比最多。王勇及时调整思路,建议逐步分批推进“确定刑量刑建议”,该院也成为全国第一批试水单位。

量刑建议精确到天

在昆山市检察院,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通过律师积极履职,了解了嫌疑人经营的另一家公司为武汉雷神山医院提供了空气过滤器3000余件的情况,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起诉必要性评估,涉案13万余元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涉案嫌疑人无前科,通过签署具结书,该院对其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

在张家港法院,2019年刑庭6名员额法官办理刑事案件1665件2201人,平均每人近300件。为了尽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张家港检察院采取每个批次10个左右的集中移送案件方案,大大减少了“零敲碎打”方式,还通过对量刑建议提供更专业的公式和考量,有效提升庭审效率。

为提升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效率,张家港市公安局办案中心专门设立公检法司“一站式”办公模式,2019年9月以来共有451件刑事速裁案件在此办结。

认罪认罚从宽的关键“指标”,就是能给嫌疑人一个明确且可接受的量刑预期,量刑建议越精准,越有利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越常用,越能提升诉讼效率,从而综合实现司法成本最优投入。“以前我们只需要辅助量刑,比如用‘三年以内’这样的表述,现在需要精确到月,甚至天。”胡晔说。

新规适用以来,检察官担子更重了。之前,检察官的责任在于批捕、起诉两个核心任务,现在要对案件担起主导性责任,认罪教育、刑事和解、控辩协商、量刑建议等多方面都要发力,其中确定刑量刑难度尤甚。

“以前每一个要走速裁程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都进行讨论。”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寿樱介绍,在司法改革之前的“通案”是常见的办案流程,但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后,“通案”又为提升量刑建议精确性搭建起一个讨论平台。

据了解,张家港市检察院还上线“量刑小智”软件,将23种常见刑事罪名从基准刑、量刑情节、量刑幅度都纳入系统,供办案人员参阅。“以盗窃罪为例,被害人是不是孤寡老人,被盗物是不是救灾物资等都在选项中,能考虑到的所有量刑情节都放进去了。”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寇建坤介绍。

2020年1至6月,苏州市检察机关确定刑量刑建议适用比例达82.91%,6月已达84.74%。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最终被法院采纳率高达96.43%。

有效提升办案质量

提升办案质量是改革的生命线,也是检察履职的基石。

2020年4月,苏州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保障认罪认罚具结自愿性实施意见》,通过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实现客观留痕,倒逼检察官形成良好办案习惯,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权益。

在吴中区检察院办理的徐天兴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除了组织者、领导者徐天兴外,从犯的攻守同盟都在“认罪认罚从宽”的释法说理中被充分瓦解,最终,徐天兴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若你在开庭审理前反悔,可随时要求撤回该具结书,但你也会失去相应的从宽处理的情节。”今年,苏州市检察院还推出一套近1200字,涵盖身份确认、权利义务告知、具结程序全过程的认罪认罚具结规范性用语。检察官通过精准说理,大大提升了具结效果。

对内也有监督“硬招”。通过下发《认罪认罚办理廉政风险自查表》,苏州检察机关向每个承办人通查9大块34项内容,充分做到廉政风险提示“无死角”“无盲区”,织牢周密制度网,有效保障了办案效果。2018年11月至2019年底,全市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为3.88%,今年1至6月份,该数字已经下降至2.65%。

“这场提升司法效率、实现繁简分流、保障公正效率相统一的大变革,既推出简化速裁程序,又调整实体上定罪量刑标准,更修复了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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