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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刑事上诉律师事务所(开封刑事案件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文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10 08:25:01

开封刑事上诉律师事务所(开封刑事案件律师)

原告方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媒体介绍情况

9月11日,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患癌男子姚策因手术原因还在医院治疗,律师及其亲生父母代替参加庭审,其养父养母以证人身份出庭。

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已产生医疗费74万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273万元。

在9月9日的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姚策亲生父母临时追加医院方支付其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诉求,但最终这一诉讼请求在庭审中被临时放弃,“庭上被告律师要求答辩期,追加28万元赔偿诉求可能会拉长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原告方律师周兆成称。

庭审中,双方就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以及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为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持续了近5个小时,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

原告希望还原错抱真相

院方要求医疗损害鉴定

今年2月,江西青年姚策查出患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时,发现在生产的医院抱错了孩子,亲生儿子其实是和杜女士生活在河南的郭威,一段“错换人生28年”的秘密就此揭开。此后,该事件被包括本报在内的诸多媒体广泛报道。

昨天8点半,郭希宽、杜新枝夫妇及其代理律师到达开封鼓楼区法院。姚策的养父母许女士夫妇也于昨日抵达开封,并将以证人身份出庭。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方则由两名律师代为出庭。

北青报记者从原告方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处获悉,上午开庭的是两起民事案件,分先后进行,被告均为姚策的出生医院——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之前的证据交换中,姚策单独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其向法院提交了16组证据。姚策生父生母一家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抱错婴儿事件”侵权责任纠纷案,向法院提交了11组证据。

姚策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其认为自己出生后即在淮河医院被“错抱”,脱离了亲生父母的监护,因而没得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因此他请求淮河医院赔偿由此造成的治疗费及相应损失,共计916947.81元。

郭希宽、杜新枝和姚策共同为原告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其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和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赔偿金180万元,寻亲路费1193.5元,支付郭希宽误工费11946元。

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答辩状显示,其认为错抱行为发生在医院,并没有明确承认错抱行为是由于医院医护人员的过错造成。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于2020年8月14日向法院提交了要求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姚策出生时未注射乙肝疫苗和其2岁半时发现感染乙肝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的申请。

庭审前原告方向法院提出请求,希望当年杜女士生产时的医师郑某、护士耿某玲出庭作证。但在当天的庭审中,两人均未到庭。庭审时,姚策亲生父母情绪激动,杜新枝多次落泪,希望知道孩子为什么会抱错。而院方称因为年代久远,他们也不知道。

焦点

错抱孩子与姚策患肝癌

是否有因果关系?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当天开庭中原被告分歧较大,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其中,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方面,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其次是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

在第一个案件中,姚策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因工作人员的过错抱错孩子,导致两个家庭亲子关系受到损害,原告有权要求涉事医院给予赔偿。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认为原告方提出的赔偿费用过高,但并未提出一个数据,而是要求法院进行裁决。另外院方对于姚策父亲的误工费不认可,认为其已经退休,不存在误工费。而周兆成表示,郭先生身为返聘人员,收入水平是一月3000余元,共计四个月是1万余元。

在第二个案件中,周兆成认为,由于姚策生母杜女士患有乙肝,28年前她的生产病历也证实,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杜女士进行了乙肝检测,其对杜女士携带乙肝是明知的。而且医院在已知孕妇为乙肝患者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存在失职行为。同时,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姚策出生打了乙肝阻断药,从而导致其罹患肝癌晚期。

对此,院方称错抱事件发生在28年前,已经超过了最长20年的追溯时效。周兆成认为,虽然错抱事件发生在28年前,但是直到今年当事人才知晓侵权事件的发生,所以应当从今年开始算起。

周兆成向法庭出示了开封市在1988年就出台了的为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阻断乙肝传染的政策。1992年,该措施得到普及。医院方认为,其为省级医院,并不受开封市的政策文件影响,并且当年要求乙肝疫苗注射普及程度并非100%,而是逐步推行推广的。

在庭审中,院方律师怀疑姚策出生时就已经感染了乙肝病毒,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而原告方并不认可,其出示的新生儿检查报告显示,姚策出生时非常健康,并未宫内感染。

周兆成表示,由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过错,导致很多据以认定本案事实的鉴定缺失重要数据,比如杜新枝女士HBsAg(乙肝两对半表面抗原)被医院丢失、姚策出生时的手术有无进行乙肝产妇的严格注意操作流程,医院在护理新生儿时是否采取了特殊的护理措施等,上述重要数据及材料的缺失最终可能会导致难以进行鉴定,相关的责任应由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承担。

历经近5个小时庭审,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对话当事人

“相信法院能够作出

公平公正的裁决”

姚策告诉北青报记者,事件发生后,自己因为看不到治愈的可能性和经济压力,曾有过放弃的念头,但是看到自己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又于心不忍,“我不能那么自私”。

姚策的儿子还不到3岁,小家伙并不明白生病的含义,但他知道爸爸每天晚上都得吃一个盒子里的东西,只能爸爸吃,别人不能吃,“有一次,他拿着我的药盒,我爱人逗他说,给妈妈吃一粒,他摇头说不,‘是爸爸的药’。”

没生病以前,姚策经常在外面出差,回家后,孩子都不愿意理他,生病之后,陪伴孩子的时间多了,孩子也和他亲了很多,每次治疗后回家,孩子都会让爸爸抱,问“爸爸带我去哪里玩儿”。这让姚策很开心,他称这是“因祸得福”。

随着病情发展,姚策疼痛的时间越来越多,但止疼针只能住院的时候打,平时就靠“扛”,“听听音乐,尽量分散注意力。”一直以来,姚策表现得还算坚强,“说出来,除了让家人更担心,没有任何意义。”姚策说,他从来没有想到,“错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姚策坦言,一个人的时候他也害怕,“我不希望孩子在背负着巨额债务的家庭中成长。”

姚策告诉北青报记者,经过前五个疗程的药物和放化疗后,其肝内癌细胞有缩小,按照肝移植手术的标准,医院专家称已可以手术。但综合康复率、术后愈合度等多种因素,仍建议其休养恢复一段时间。因为持续的放化疗,他的体重也从150斤骤降至118斤。

9月11日开庭当天,姚策6点就起床了。等护士测完体温、查完房,7点多,姚策给河南爸爸妈妈打了电话问了一下情况,“我祝他们顺利,还让妈妈保重身体,不要太劳累。”

姚策曾想过,无论如何也要前往庭审现场,但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一个微创治疗手术被安排在了庭审前一天,他只能放弃。由律师及家属代替自己到场参与庭审。“我相信法院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

“只希望医院能够道歉,并尽早解决完事情,家人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姚策说他现在不会想太多,努力陪伴好家人和孩子,珍惜眼前的生活,因为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我们已经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了,希望医院能给我们柳暗花明。”今年6月15日姚策生日会后,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夫妇一直留在上海照顾他,直到这次开庭前才来到开封。他们表示,如果败诉会上诉。文/本报记者 朱健勇 张月朦实习生 汉雨棣 统筹/孙慧丽 池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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