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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咨询(佳木斯律师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苏荷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9 20:56:18

佳木斯刑事辩护律师咨询(佳木斯律师所)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有效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律师接待水平,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1

强化接待人员思想认识

桦川县检察院案管处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刻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等执业权利。

2

完善服务软硬件设施

结合今年人员岗位变动实际,主办对新同志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了律师接待工作持续、有序、规范开展;同时规范了律师接待工作程序,并运用新系统专人指导阅卷律师操作,获得了律师的一致好评。

3

优化和完善接待流程

将律师阅卷、提出意见、提交材料等业务的受理进行归口管理,统一登记分流,根据律师建议,整合律师接待资源,加大网上诉讼流程查询的宣传力度。

4

平等互重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本着“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原则,律师接待人员全方位为阅卷律师提供便利,促进了新型检律关系的构建。如阅卷量大的,工作人员主动加班,避免律师二次阅卷;预约阅卷律师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不同案件的,与承办人沟通联系尽量安排同一时间段;在律师阅卷室设置律师接待留言簿,对律师反映的问题、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

(桦川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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