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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咨询刑事律师报价(崇州市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杨大佬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6 16:13:19

崇州市咨询刑事律师报价(崇州市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被催婚。”

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五一”小长假马上来临,

身为“单身汪”的你,

有没有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催婚压力?

近年来,

随着大龄未婚男女数量的攀升,

催婚现象愈演愈烈,

为了应对父母及亲友的催婚压力,

“租友”市场应运而生,

不少社交平台上相继出现租女友、租男友的信息,

各类租友网站、租友APP也开始兴起。

然而,

看似“新招式”的背后,

却暗藏着巨大的风险黑洞,

由“租友”引发的色情交易、财物纠纷、诈骗行为等

已屡见不鲜。

如何看待“网上租友”这种现象?

“租友”是否合法?

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滕立章律师表示:

网上租友,由于双方身份信息、背景资料的真实性难以保证,会产生诸多的法律风险,包括个人信息及隐私的泄露,甚至由“租友”行为引发盗窃、抢劫、诈骗、强奸等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双方因事先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能按照事先的约定,也极易因礼金、礼品等财物归属问题,引发一系列纠纷。

租友行为的法律定性要依据双方约定及履行内容进行具体判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安慰家人或避免“被逼婚”等善意目的,双方同意以男女朋友关系出现在家人面前,可以认定为是一种雇佣关系,一种类似于角色扮演的劳务服务。但现实中确实存在大量以“租友”方式进行卖淫嫖娼或故意诈骗钱物等情况,这些会因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导致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甚至受到法律制裁。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租友网站或租友APP,作为供需双方的信息发布平台,应履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方平台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站建设及管理,完善注册用户的实名认证及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等。

对于公众而言,不少人从网上租友是出于猎奇或者恶意目的,平台方面应当提醒公众充分关注其中风险,谨慎参与。

公开资料显示:

2014年

福建一男子租女友回家,“女友”拿了男子父母2万元见面礼后拒绝返还;

2015年

江苏一男子租女友回家,越过底线导致女方怀孕,最后被判赔偿3000元;

2016年

福建一女子在提供女友出租服务时,遇到不法分子,被强奸后又遭抢劫;

2017年

湖南一男子租女友在酒店见面,进门便遭到三个男子暴打,并被威胁转账15万元;

……

看到这里,

你觉得把自己“托付”给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

真的靠谱吗?

小编想说:

每一位参与者应理清“租友”潜藏的风险,

恪守法律底线,

对披着“租友“外衣的各种违法勾当,

主动避而远之,同时积极举报。

家长与子女之间,

也应彼此尊重各自的生活方式,

毕竟婚姻不是儿戏,

不妨多一点包容和理解。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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