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佛山三水区刑事案律师(佛山三水区刑事案律师电话号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发财兄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5-06 02:55:29

佛山三水区刑事案律师(佛山三水区刑事案律师电话号码)

市民法院立案不再看脸色

佛山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严禁“不收材料、不予答复”

佛山日报-佛山在线移动客户端讯 记者庞文彬 李护彬 通讯员孙楠 卢柱平 邱霖静 黄灿报道:今日(4日)上午,在三水法院立案大厅,从查材料到登记立案,一起保险合同纠纷用时仅10余分钟即顺利立案。高效背后,立案登记制功不可没。即日起,新制在佛山全面实行,法院届时不得拒收市民材料。

三水法院供图

立案高效告别“立案难”

“以前工作人员认为手续不齐,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便不受理立案,而且没有任何资料。”在三水法院,一名律师坦陈立案以往要求一旦被拒,他们就要花很长时间去备齐资料。此番改革则省去这个过程,只注重审判过程中的审查。

今日上午,市民在南海法院,也享受着同样的便捷。在桂城做保姆的黄姨因一起交通肇事案,来到南海法院希望立案。由于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黄姨对立案要交材料并不清楚,手里只拿着一份起诉书。立案法官看后,告知黄姨需补充资料,立即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并逐项向其耐心讲解。

据佛山中院副院长吴文志介绍,根据最高法《立案登记制改革意见》,佛山法院5月起正式实行立案登记制,法院对当事人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法院需书面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这样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提高立案效率。

多措并举应对“案件潮”

由于立案门槛降低,吴文志预计案件数量将较之前增加,全市法院需为此做好准备。

吴文志表示,佛山中院目前已通过发放诉讼材料清单等形式升级便民服务措施,加强诉讼指引,并通过健全诉前调解等机制,将调解程序前移,促进案件繁简分流。

而在南海法院立案大厅,则设置法律义工服务岗,由律师或法科学生担任志愿者,指导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三水法院专门组织立案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制定了统一的操作准则和流程,并在立案大厅安排导诉员,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引;至于顺德法院,则将现有3个立案窗口扩充为6个,并增设一个诉讼引导窗口,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提高立案效率。

恶意诉讼要被追责

但吴文志强调,“有案必立”不等于“随便立”。如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诉讼,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