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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执行检察院内设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介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二叔Remix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26 22:13:21

北京刑事执行检察院内设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介绍)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天(1月15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作工作报告时提到,北京市检察院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直接办理近万件。

启动首批检察官等级择优选升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授权的形式将一定的办案权交由检察官行使,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

在总结2019年工作的时候,敬大力表示,北京市检察院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发挥“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的整体优势。

此外,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现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常态化,启动首批检察官等级择优选升,释放改革红利。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检察院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直接办理9438件,占全市检察官办结案件总数的9.9%。

根据“抓两大、放两小”授权原则,明确检察官办案权限,全市70%以上的案件由检察官独立决定,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构建轻罪案件检察工作体系

在综合配套改革方面,北京市三级检察机关同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案件类型,打造“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格局,设立专门的检察监督机构和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构建轻罪案件检察工作体系,实现职能适当分离、机构合理分设、工作科学分工。

据敬大力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按照专业分类,设置办案组织,将全市1278名检察官全部编入其中,配齐配强办案力量,保障全面充分履职。

并且,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市检四分院经过五年探索,形成跨行政区划检察、集中管辖公益诉讼、复合型专门监督三项核心职能,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专门检察院。推动团河、清河地区检察院整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高工作质效。

新京报记者 王俊 协作记者 吴江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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