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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律师(寻衅滋事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二丫丫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7 18:36:55

北京寻衅滋事刑事案件律师(寻衅滋事律师咨询)

近日,苏州一虐猫者在网上发布虐猫视频、发表挑衅言论,遭爱猫人士围堵、殴打一事,再次引发公众对虐待动物话题的关注。3月1日,苏州市吴中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对虐猫者李某和打人的牟某某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

当下,对虐待动物行为的谴责已经成为社会共识。那么从法律层面,我国对虐待动物的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吗?而爱猫人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行为可能触及怎样的刑罚?

发布虐猫视频并出言挑衅或涉嫌寻衅滋事

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直接规定,只是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原则性地规定“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艾静指出,法无明文规定便意味着无法直接将虐待动物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也就无法从行政或者刑事的角度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处罚。

“但如果被虐待的动物是有主人的,办理了相关的证件,那么这些动物可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这样的话,虐待动物者就可能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艾静表示,由于李某虐杀的猫系领养获得,即不属于他人的财产,所以其虐猫行为本身可能不会受到处罚。但李某将虐猫视频发布在网上并发表挑衅言论的行为,如果在网络空间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爱猫人士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侮辱罪

虽然李某的行为受到网友的一致谴责,甚至有人对牟某某等人的打人行为叫好,但是,艾静介绍,根据牟某某等人打人手段的激烈程度及造成的结果,其实施的人身控制、打耳光、脚踹、侮辱等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牟某某等人实施的人身控制,可能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如果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那么其实施的打耳光、脚踹、侮辱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此外,牟某某等人实施的打耳光、脚踹行为,可能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如果打耳光、脚踹的行为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则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官方通报,牟某某等人还将控制、殴打李某的现场视频发到网上,引发关注。艾静指出,这一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不过,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罪名,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之外,需要李某本人提起诉讼。”

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

近年来,虐待动物事件时有发生。其中部分事件因网络传播,引发公众关注。

2006年2月,黑龙江省鹤岗市一女子以高跟鞋虐杀小猫事件,成为较早受到社会关注的虐待动物事件。最终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当事人公开道歉并被停职。

2012年,上海一女子领养猫后,对其进行虐待取乐。事发后,该女子被多名爱猫人士围堵,家门口也被贴上痛斥其虐猫行径的海报;2019年11月,浙江宁波交通技工学校的宿管员当着学生的面,将一只狗从高空扔下;2020年10月,四川广安一男子凌晨3点持刀虐狗,并将视频发至当地遛狗群,在警方介入后该男子在视频中道歉……

知名法学家梁治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虐待动物以及传播虐待动物图片和视频的行为,不管是个人的,还是有组织的、产业化的,本质上都是暴力行为,对整个社会都有毒害作用。出于对生命价值的尊重,也出于对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的保护,坚决反对虐待动物理应成为社会共识。

多方呼吁针对虐待动物行为立法

不仅需要凝聚社会共识,不少专业人士认为应该针对虐待动物行为立法或修改现行法律。

记者注意到,2009年,我国法学专家组成研究小组曾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建议稿的主要起草者常纪文曾指出,单纯的道德谴责解决不了中国一再发生的虐待动物问题,需要一部反虐待动物法律的约束,已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该建议稿后续未能在立法层面得到落实。

近年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就加强动物保护、禁止虐待动物等提出建议。

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邱苏伦提出,为动物福利立法。她认为,加强动物福利保护,不仅是对动物的关注,更是整个社会道德涵养提高的表现。现在对于施虐者找不到合适的定罪量刑依据,执法者也无从执法。

2015年,全国人大代表郑孝和提出禁止虐待动物已经成为社会认可的公序良俗,亟待从法律层面予以确认和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罗胜联提出应将动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建议制定防止虐待动物法,并在未立法前尽快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处罚范围。

2022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第五次就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提出建议。此前,2017年、2018年、2020年和2021年,他都提交了相关建议。朱列玉曾提出将虐待动物罪写入《刑法》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于2018年6月作出答复称,我国《刑法》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未作专门规定,但对于实践中虐待动物涉及的盗窃、毒杀、非法运输等行为,构成侵犯财产、危害公共卫生等方面犯罪的,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按照相关犯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在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时称,目前,多数虐杀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在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只是极少数现象,针对这种很少的违背道德行为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而且基本可以通过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来解决。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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