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北京疫情药店刑事(北京疫情期间药店买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猫趣洞主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7 00:13:02

北京疫情药店刑事(北京疫情期间药店买药)

来源: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年12月3日,北京市调整“四类药品”购买措施后,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12月10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一起查处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案,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12月7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对北京康复之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朝阳第一分店高价销售抗原试剂盒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当事人在美团平台销售复星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规格为25人份/盒),标价229元/盒,进货单价分别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于不同时期美团平台销售优惠不一,实际销售单价分别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进销差价率最高达273.9%,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给予当事人警告和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2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引导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紧盯群众诉求,严查恶意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综合运用重点检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等手段保持药品价格执法高压态势,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严禁哄抬价格,严禁价格欺诈。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发现价格违法线索,留好相关票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