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北京刑事律师房山(北京刑事律师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徐诺心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5 22:58:57

北京刑事律师房山(北京刑事律师律师)

近日,房山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李玉磊在北京市检察机关第六届检察业务竞赛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经过激烈角逐,取得第四名的好成绩。

下面,我们就来认识一下这位优秀的检察官。

大学毕业后,李玉磊曾担任律师、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等职务。2010年进入房山检察院后,她先后在公诉部、监所部门任职。2017年12月以来,她被任命为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现负责监外检察工作。

在公诉处担任助理检察官后,共计办案23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10份,追诉漏犯12人,追诉漏罪54起,提请抗诉并获得支持1件。

2014年5月起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挖掘职务犯罪侦查线索,在调查看守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发现渎职线索,通过调查取证,成功立案侦查1件,实现房山检察院监所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零的突破;向司法机关及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得到积极回复及深入整改;认真调查取证,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0余件,其中两起案件分别获评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北京市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制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工作联系办法》,为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监督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积极扎根驻所一线,用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领导认可,驻房山区看守所检察室2017年首次获得全国一级驻所检察室荣誉称号。

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

李玉磊检察官也有一些感悟想要分享给大家。

首先是要脚踏实地,厚积薄发。这次比赛,无论是考试形式和题目选择,贴近工作实际,突出实战性,全面考察执检干警的法律监督和案件办理能力。

我来刑事执行检察部四年时间,在内勤岗位工作8个月,全面掌握我院监内外各项数据和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在驻所检察室工作3年,深入监区,开展谈话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开展职务犯罪侦查与在押人员死亡调查工作,在社区矫正岗位工作4个月,对交付执行、脱漏管检察、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型监督等各方面业务有着较为全面的了解。

此次比武,我对刑事执行检察十四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在各个岗位工作获得的实践经验,逐条研究,遇到问题和不熟悉的领域,及时向本院和其他院参加上一届比武的优秀检察官请教。边学习边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实践,达到了比武与日常检察工作的有效结合,大大提高了工作实效。

其次我也深刻认识到,必须要有效克服家庭与事业不能兼顾的矛盾,并坚持到底。业务技能比武每四年一次,全市各院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我作为参赛选手之一,领导也对我寄予了厚望。

然而今年以来,我家里的两方老人均出现身体明显不适,孩子也面临升初中的各种选拔考试,和年轻人相比,我精力有限,能全心投入学习的时间明显不足。

为了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也为了展现房山检察院检察干警的良好素质和风貌,我努力克服困难,有效利用好一切碎片时间用于复习,无论是在带孩子上课时,还是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后,都用来看书。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也影响着我孩子,他也养成了积极拼搏、不怕吃苦的良好学习习惯。七月份,我和孩子在各自的领域都取得了良好成绩,我进入了前十,他则升入了理想的中学。此时孩子对我的钦佩如滔滔江水滚滚而来,我不由得感叹,作为母亲,千万不要丢了自己的事业!

最后希望房山检察院的选手们都拼搏进取,

取得更好的成绩,

为房山院的辉煌添砖加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