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临沂兰山刑事犯罪案律师费用标准(临沂最好的刑事案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土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3 10:58:59

临沂兰山刑事犯罪案律师费用标准(临沂最好的刑事案律师)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滕立军 临沂报道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律师协会会长、沂州律师所主任王传坤,扎根一线25载,用实际行动履行公平、正义的法律使命,实实在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主动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信访维稳、扶贫济困献爱心等各类公益活动。去年初以来,根据社区“疫情防控、人员不能扎堆”的要求,王传坤不但开展了线上法律咨询活动,还主动组织协会人员开展了“送法律进社区”活动,义务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无偿为老年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上百件,调解邻里纠纷20多次,化解重大疑难矛盾、信访积案数量10多件,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临沂”做出了积极贡献。

走进社区慰问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王传坤坚持奉行“崇德扬善、唯法维权、诚信专业”的执业理念,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执法25年,沂州律师所法律从业人员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王传坤先后被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聘为特约监督员,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临沂市首届十大律师”、“70华诞临沂市律师行业维护社会稳定突出贡献奖”等几十项荣誉称号。

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为确保国家日常修订的法规政策能在执法工作中及时贯彻,王传坤不断加强政治素养和法律知识学习,从执业那天起,他就定下一个原则,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严格审核,一丝不苟

“法治体系在日臻完善,法律条文随之不断更新,如果不学习,在办案中就很难避免发生与现行法律条文相违背的问题,这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学习应该是律师的终身追求”,王传坤说道。在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中,王传坤信奉“先做人,后做事”的人生格言,敏于行而纳于言,尊重事实、敬畏法律,在不断学习中寻求进步,既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又受到了法官的尊重。去年12月底,王传坤根据在业余时间学到的《民法总则》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依据,成功劝导了两起违背乡村婚约民俗的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忠于事实和法律

“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是王传坤在办案中坚持的信条。敬畏法律,人人平等,不触“高压线”,坚决遵守国家法律和执业道德风范,同时要勇于与司法腐败作斗争。2018年初,王传坤代理了一起发生房地产标底额巨大土地转让合同纠纷案,当事人虽然相信他的法律执业水准,但是担心对方财大气粗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萌生了想花钱找法官照顾的杂念,对此,王传坤坦诚、耐心地进行讲解:律师不包揽诉讼,也不能搞贿赂的“暗箱操作”,这起官司我们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王传坤不懈的努力,找到了对案件极其有利的证据而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年的执法经验积累,对刑事案件的辩护成了王传坤的专长,“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成了他的口头禅。2017年初,被告人李某被指控寻衅滋事犯罪,王传坤接手后依法调查取证,发现疑点重重,证据不全,最后,此案在他有理有据的辩护下,被告人李某不但被无罪释放,还依法获得了国家赔偿。另外一起成功的辩护案例是2019年初,刘某被检察机关指控非法经营罪,从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上看,指控似乎无懈可击,但王传坤凭着对法律的把握以及大量的调查取证,提出了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依法采纳。

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对案件敏锐的洞察力,王传坤致力做诚实守信、忠于法律的服务者。他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时,王传坤都要从政治角度出发,讲政治、遵法律、顾大局,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依法劝说疏导当事人,使一些有民怨、社会影响面广的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这样的成功案例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他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