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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刑事辩护律师费用(刑辩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嘿小二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2 14:46:12

汝州市刑事辩护律师费用(刑辩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线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服务、空中课堂……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我们的工作、生活、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改变。“云法庭”在此情况下催生,通过“互联网法庭系统”的远程视频平台,将线下庭审移到了线上,打通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通道。

“致同胞们:你见,或者不见我,我都在那里,不离不弃;你念,或者不念我,情还在那里,完全可以,不用来去。”最近,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通过微平台发布的这条消息“萌萌哒”,让人感觉耳目一新、温暖贴心,瞬间吸粉,大家有感于一向“高冷”的司法“衙门”居然也可以这般严肃“卖萌”。

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周时间;14名工人多年被拖欠的工资,12个工作日便被执行到账

春节过后复工复产一再延后,一些大企业都不堪重负,很多中小微企业就更是面临资金链断裂的生存危机。

“我们现在急缺资金购买原材料,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追回货款。”3月3日,莱西市人民法院收到原告某科技公司的诉状称,被告郑州某国企拖欠货款18万元,使其经营难以为继。法官了解到,被告拖欠原告该笔货款已有两年多时间,原告是一家成长型小微企业,疫情导致复工延迟已经让企业难以支撑,此时这笔货款若能收回,将有可能使原告起死回生。

为了挽救这家濒临倒闭的企业,法官立即联系被告,但发现由原告提供的这个被告方业务员的手机号码是空号,而除了这个手机号码之外,原告没有被告的其他任何联系方式。通过多方搜索查找被告信息,最终法官找到了这家企业曾经发布的一则招聘广告,并通过广告上留下的电话联系上被告。之后通过开庭进行线上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3月10日,被告按调解协议还款履约。

“从起诉到收回欠款仅用了短短的1周时间,没想到‘云法庭’这么方便,整个线上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有了这笔钱,企业就可以熬过去了,原告为之惊喜不已。

“这种便民诉讼模式获得了很多好评和点赞,当事人的肯定是对我们法官最大的鼓舞。只是目前网上办案尚有局限性,比如,远程开庭受网速等硬件设施影响,有时出现语音或画面延迟,有的偏远地区无法接收信号,还有的当事人不会使用互联网,因此在疫情期间,我们采用线上线下两种办案模式相结合。”莱西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杰说。

某植物油厂近年来经营不善,今年春节前夕,于某等14名职工向平度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单位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共计50余万元。因涉及工人工资,又临近年关,为了尽快执结,让工人安心过年,该案被分流到速执团队。

执行法官启动网络查控,发现植物油厂名下有两个银行账户,户内存款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为阻止存款转移,迅速对这两个账户进行了网上冻结,随后,速执团队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推动执行进度。2月3日,在春节后银行复工的第一天,14名工人的血汗钱全部被执行到位,速执团队借助“一案一账户”系统对接转账到每个工人的银行账户,整个执行过程仅用了12个工作日。

疫情期间,青岛两级法院启用了130个互联网远程法庭

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人们都在居家自我隔离时,司法服务以“云法庭”的方式“开门纳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12条规定”,其中细化了线上庭审程序和办法,启用了两级法院130个互联网远程法庭,并强化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力量配备。

江苏某民营企业复工生产在即,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生存窘境,请求青岛中院对其银行账户给予“解封”。为挽救这家企业,该院民一庭法官侯娜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查后促成和解。裁定生效的当天下午,侯娜法官和书记员即前往银行办理了账户“解封”,账内的250万元资金让该企业重新焕发生机。

为抗疫物资的生产保驾护航,司法机关没有缺席。近日,青岛中院线上和解了一起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执行案件。

高某的企业专门生产医用防护服等防疫物资。几年前,他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个土地出让合同,高某依照约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对方却因故未按约交付土地,也没退钱。高某企业生产急需资金,请求法院责令对方退还土地出让金本息合计250余万元。

涉及防疫物资的生产,执行二庭庭长孙林立即组织人员讨论制定执行方案,多次打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又针对执行内容组织线上开庭,最终对方表示体谅高某企业的困难,愿以大局为重,与高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高某还友情赞助给对方30套防护服用于防疫,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也于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涉疫纠纷,案件标的逾千万元。

原告是当地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告河南汝州市某医院是该市唯一定点收治新冠肺炎病人的医院,承担着汝州120万人口的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收入锐减,致使大量的防护设备及药物无力购进,而此前这家医院被市北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迫于巨大的经济压力,医院请求法院“解封”账户。

合议庭研究案情发现,本案存在调解可能,于是通过微信群,组织双方总共进行了八轮调解,随后又组织线上开庭,对和解事项逐条确认。该案的顺利和解不仅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解了被告的燃眉之急,同时也为医院一方节省了18万余元的诉讼费用。

“疫情期间,青岛两级法院的网上立案平台、电子送达平台、网上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网络司法查控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平台,基本能够满足当事人在线立案、送达、调解、质证、庭审、执行和业务咨询等司法需求。”青岛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胜良称。

“老政法”眼中的“云法庭”

2月21日下午,青岛中院立案二庭57岁的翟连颇法官正忙着调试设备,为即将开始的在线听证作准备。

互联网不是年轻人的专利,年龄也不是拒绝接受新事物的借口。从几十年前机械打字机油印文书的往来投递,到如今的电子案卷、电子送达、网上调解,老翟深感于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

网上庭审是新事物,老翟不会用,可他不想把案子都压在手里,他也想学,但这套庭审系统操作起来对他来说并非易事。如何在电脑上运行系统,如何调试减少视频噪音,如何做当事人身份认证,如何查看当事人上传的证据……为了在开庭时不掉链子,老翟反复练习,一样样搞明白。

在正式线上听证的三天前,老翟又把线上庭审操作手册全部打印了出来,戴着老花镜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反复演练,遇到问题就向年轻同志请教,并认真记在本子上。

虽然模拟了整个操作流程,也仔细检查了网络、音响、摄像头等设备,但老翟内心仍有很多不确定,他担心:实际操作起来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情况?庭审时网络会不会有问题?当事人中途掉线咋办?当事人无法查看笔录咋办?老翟就这样忐忑不安地迎来了他平生第一次线上听证会。

不同于以往的现场听证,线上听证只需要点击“庭前纪律”,就可以在线播放视频向当事人宣读法庭纪律。“这个好,规范又方便。”老翟喜欢。

随后,他开始对上线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逐一进行身份认证,通过证件证照比对、生物特征识别等,确认在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真实。

接下来,听证程序按照规范一步步进行。最后一个环节,法官将庭审笔录向当事人发起在线确认,当事人签字,法官进行系统保存,留待打印入卷。

整个庭审过程网络流畅,非常顺利,并未出现原先老翟担心的种种意外。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感叹道:“戴着口罩,连着耳机,面对着这么多台电脑开庭,我这是平生第一次。”

迄今已从业34年的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亚平说,互联网法庭对证据材料清晰的某类案件和具体问题值得采用。“它最大的好处是对于一些简单的法律事务非常方便,尤其是异地开庭,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差旅费等出庭成本,减轻经济负担。”

不久前,他代理了一起信托纠纷,青岛的原告状告上海的一家信托公司。上海杨浦区法院的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就案件的某个细节和律师进行了一次远程谈话。这次线上交谈只有半小时左右,以往像这种情况,需要律师专程去上海面见法官,疫情期间律师往来两地还需要分别隔离14天,而现在通过视频与法官见面就方便多了。

但同时,王亚平律师认为,线上庭审对复杂疑难案件不太适用,而且面对面开庭会有一种仪式感。一个功底深厚、经验老到的律师会自带气场,能给对方形成心理压力,并且他可以从对方的眼神、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所传递出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同时还有可能从现场的种种蛛丝马迹中寻找破绽,趁其不备出奇制胜,而隔着屏幕这种优势完全发挥不出来,也难以激发法庭辩论的欲望。“线上开庭只能用于有限范围,无论现在还是未来,它只适合作为现场开庭的补充,而不适合成为主流常态的庭审方式。”

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金海也是一位27年的“老政法”,他至今还没有亲自体验过线上开庭。“在运用新科技和现代软件办案方面,现在的年轻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我强,可我自信在办案经验和技巧以及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方面比他们略胜一筹。”他说,线上开庭在某些时候体现出便捷、高效的特点,但遇到案情曲折复杂的情况,不可能通过线上开庭就解决问题,而且他本人更习惯现场开庭的那种法庭氛围,因为当他在法庭与对手面对面时,对方的各种表情语言、肢体语言以及说话的语气等所传达出来的信息,会给他的直觉判断带来帮助,他也可以借助同样的表达渠道进行信息反馈。“我更喜欢现场开庭时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激动人心的感觉,而线上开庭让我完全找不到这种紧张亢奋的感觉。”

线上庭审:方便快捷却存在“先天不足”

“疫情期间,我们审理了一起追索合同赔偿金的案件,案件三方当事人之中,劳务人员在泰安,劳务派遣公司在青岛,用工单位在四川成都。即使不在疫情期间,此类的案件也要提前一个月发送传票,而通过互联网庭审,我们只需提前一周通知各方当事人按时上线。”

青岛中院金融庭法官陈晓静说,线上庭审召集方便、参与方便,高效便捷,诉讼参与人无须到法庭现场集中,可节省时间及交通、差旅费,但对于一些案情事实复杂的案件,则需要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质证才能查实案件情况。线上庭审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不利于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尤其证据多且杂的案件更是如此,因为庭审中对于证据原件的出示及质证,往往影响着一个案件、一场庭审的后续走向以及各方当事人的证据优势,无法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也往往会导致一场庭审就此中止,线上庭审难以解决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的问题;二是不利于法官形成自由心证,因为庭审中除了依靠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外,对当事人神态表情、说话语气的解读也是法官自由心证建立的基础;另外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方式影响庭审的庄重及威严性。

“线上开庭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一是技术仍需完善,二是对于偏远地区民众及当事人为老年人的案件,当事人网络操作有困难,这部分人群网上开庭适用率低。”该院民五庭法官杨海东说。

相比民商案件,刑事案件需要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疫情对提高刑事信息化办案水平是个挑战,通过网上开庭、远程提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办理刑事案件是个趋势。”该院刑二庭副庭长马新称。

据介绍,由于目前青岛看守所还没有实现律师线上会见的功能,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益,目前凡是律师需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的案件,只能等疫情结束后才能开庭,现阶段法庭通过线上审理的刑事案件,多为速裁案件。

就刑事案件来说,目前线上庭审软件建设还不完善,辩护律师暂时还无法实现线上参加庭审,开庭时律师必须到法庭上借助法院的视频系统,从而出现了合议庭、书记员、法警在法庭,辩护人也在法庭,公诉人在屏幕上,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也在屏幕上的景象。“希望以后刑事法官可以实现在线组织提讯、会见、开庭、审判的综合职能。”马新法官说。

相对于效率和成本,公众更为关心和顾虑最大的问题,是线上办案能否确保公平公正

线上开庭可避免来回奔波、舟车劳顿,“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这一点,法官和律师形成共识。然而,相对于便捷和省钱,人们更为关心和顾虑最大的问题是:线上审案能否保证质量?能否可以完全做到杜绝欺骗、隐瞒等不公平情况的发生?是否可以让当事人和代理人像现场庭审一样充分阐述意见?

“线上庭审虽然使看得见的庭审部分更简便高效,但在庭外与当事人的沟通过程可能需要我们法官有更多的耐心,有的当事人对线上庭审并不了解,不愿采用这一陌生的审判方式。”青岛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张亚梅说,个别当事人一方面由于没有接触过互联网庭审这种新型诉讼方式,对线上庭审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另一方面基于一审败诉的压力,认为面对面对簿公堂方能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因此在征求其意见时表示希望延期审理,在疫情稳定后安排现场开庭。

“为了避免当事人担心的以上问题,首先,在采用线上开庭前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选择庭审方式的权利;其次,线上开庭亦应严守庭审程序,不得简化、省略、遗漏;此外,线上庭审中证据展示系电子复制件,当事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应另行组织当事人对证据原件进行质证。”张亚梅法官说,为兼顾公平公正和办案效率,证据交换会尽量在开庭之前完成,当事人当庭出示的电子证据材料,庭后会及时打印入卷留存。在庭审中,将会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请回避、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调解等各项诉讼权利。由于线上庭审各种手续、证据提交均以电子方式呈现,若当事人事先准备周全,可大大提高庭审效率,反之可能造成整个庭审流程的延误,因此她建议当事人提前将相关材料、证据的电子版准备好,即时上传。

“线上庭审对诉讼参与人身份的审核尤为重要,对此我们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庭审过程及线上办理的各种事项都会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当事人随时可查,充分保证质量和效率。当然,采用线上方式办理,我们事先也要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线上办理,可依法申请延期。”李胜良副院长说。

李胜良表示,应倡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线上方式参加庭审和办理诉讼业务。“我们将充分发挥线上执行的作用,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采取查询、查封、扣划等执行措施推进执行工作,同时利用当事人居家防疫、便于联系的优势,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云法庭”穿越疫情走进大众视野,即使存在一些瑕疵,甚至存在“先天不足”,但是它在特殊时期逆行而上,隔离疫情不隔离正义,降低风险不降低速度,让人们在冰冷的疫情下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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