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法小常识

刑事被告说自己有律师(刑事被告必须有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哥不是传奇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4-10 19:57:29

刑事被告说自己有律师(刑事被告必须有律师)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反思,公众对律师的辩护工作产生误解,是不是律师们没有跟大众做好沟通解释,以至于大家时常用朴素的正义观看待律师的辩护工作,认为律师给钱就会给“坏人”脱罪。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有点沉重的话题,对即将迈入法律的我来讲,又不得不提。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大家了解律师为什么给“坏人”辩护。

辩护律师,也就是刑事辩护律师,由于刑事诉讼是由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提起的,公诉人和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双方地位不平等,所以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称辩护律师。相对于民事而言,当事人双方地位是平等的,受委托律师仅是代理律师。

提到刑事,大家也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个人一旦被定刑,除了按判决服刑之外,他的案底也将会影响三代不能从事公务员、当兵、考学校等。所以,随着我们国家法治的进步,为了避免出现错案,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除了自己及家属委托辩护律师外,一些特殊情况,就比如被告人为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即使未委托辩护律师,也会有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经济困难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权,在辩护律师的辩护下,才能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才能“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可能大家对辩护律师的工作职责不是很了解,才造成诸多误解。所有律师的工作,不管是刑辩律师还是民事代理律师,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存在辩护律师教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脱法律制裁的事情,如果那样,也一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那刑辩律师的工作内容到底有哪些呢?简单来说就是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辩护人做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具体工作内容有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属于法定不追究的情形,比如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已过追诉时效等。还有提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未犯罪的证据,比如未在犯罪现场、非本人犯罪等。

另外,辩护律师有保密权,除非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通知司法机关。否则,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对话是保密的。有人可能会觉得,这样会不会影响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大家大可不必有此担心,证明犯罪嫌疑或者被告人有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没必要破坏辩护律师和委托人之间的信任。不然谁还敢相信辩护律师呢。

律师的执业活动每一步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更不例外,大家完全没必要对辩护律师一概持否认怀疑的态度。对个别律师企图利用网络炒作为自己的案件赢得舆论支持的行为,自然有公诉机关向律协投诉。前几天我还刷到一位刑辩律师在网上诉苦说自己经常被公诉机关投诉其利用网络炒作。我看到有些评论说被投诉的辩护律师才是好律师,这种评论就真的不合适了。虽然不是所有被行政处罚的律师都不是好律师,但如果一个刑辩律师经常被公诉机关投诉,就有点投机了。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


总之,还是希望大家能对辩护律师多一份理解,他们正常的辩护工作,也是为了案件有个公平正义的处理结果,更是体现我们的法治在一步步完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