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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刑事律师,扫黑除恶|涉案89起,被控9罪名!镇原县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过堂受审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玉龙刑事律师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1-28 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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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扫黑除恶|涉案89起,被控9罪名!镇原县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过堂受审
  • 走私假币的犯罪认定与刑事处罚
  • 关注|离职不离法约
  • 扫黑除恶|涉案89起,被控9罪名!镇原县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过堂受审

    8月26日,镇原县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席某甲、席某林等涉嫌恶势力犯罪一案。该案11名被告人作案89起,被指控9罪名,系扫黑除恶专斗争以来镇原县首例恶势力组织案。

    该案由镇原县三级高级法官学赟担任审判,与2名刑事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镇原县副检察军等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1师到庭为被告人辩护,3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指控,2003年以来,被告人席某甲纠集席某林、白某贤等人为其实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先后向97余名被害人非法发放贷。为谋暴利,席某甲等人采取“砍头息”等方式强行索取各种资金用致被害人陷入其套路,以“利滚利”、“驴打滚’等方式将利息计入本金起算利息,通过殴打、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及纠缠、滋扰、贴身跟踪等暴力、软暴力手,迫使被害人多次更换条据达到虚增债务目的。当他人无力偿还时,迫使或诱使签订抵押、买卖、转让协议等,或转账平单、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企图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合法化”,并通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强迫他人及虚假诉讼方式,索取债务、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公诉认为,席某甲等人期在镇原县及庆阳市西峰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席某甲为首要分子,席某林、白某贤、某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等9罪名,涉案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心理恐惧和经济损失,受害微小企业因巨额债务致经营愈发困难,严重扰乱了受害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秩序。

    庭审前,镇原县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分保障每一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于8月12日至15日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明确庭审点 。

    当天,镇原县委委、委监委、和局等扫黑除恶专斗争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被告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及群众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悉,因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及罪名较多,庭审活动将持续数天。

    镇原刑事律师,扫黑除恶|涉案89起,被控9罪名!镇原县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过堂受审

    走私假币的犯罪认定与刑事处罚

    海关律师提示

    案号:

    (2020)粤15刑初47号

    案情简介

    2004年8月份,某锦与同案人某平、陈某革、余某藤(均已判刑)等人密谋向同案人林某国(已判刑)购买假币从台湾走私回丰。因资金不足,某锦串招同案人某然、谢某溪(均已判刑)出资币9万元参与合股,约占12%的股份。同年9月,由某平联系安排假币走私事宜,并在某锦、陈某革、余某藤、某然等人的配合下将所购假币40多件,合计数额8000多万交接至丰市**********交界处的沙滩,尔后将假币分别藏匿在陈某革的果林场和某洲(已判刑)的家中等处。因所购假币质量较差等原因未能卖出,某平便指使某洲将藏匿家中的假币抛弃,某洲遂将所藏匿部分假币抛弃于丰市镇原木材站内水坑中。2006年5月4日该批抛弃的假币被群众后由收缴,共收缴假币205000张,合计数额元;同年6月23日,在陈某革位于丰市********内缴获假币359700张,合计数额元。经中行汕尾分行鉴定,缴获假币属1999年版五套100元面额假币。

    2019年10月21日,某锦在州市白云区某镇被抓获归案。

    判决

    被告人某锦犯走私假币罪,判处有期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币五万元。

    问题聚

    走私假币的犯罪认定及刑事处罚。

    法律评析

    公诉认为:

    被告人某锦违反法律,逃避海关监管,将伪造的假币从境外运输入境,应当以走私假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某锦认为:

    没有参与本案走私假币,其一直没有资金去参与走私假币。

    某锦辩护人认为:

    1.某锦没有参与某平、陈某革合股走私假币,因为根据某锦的供述其与某平、陈某革走私假币的事宜没有商谈清楚,也就没有确定。另外,某锦没有资金可以入股参与某平、陈某革走私假币;

    2.某锦没有串招某然、谢某溪共同出资参与合股走私假币,某锦已经明确表示不参与某平、陈某革的走私假币事宜,所以其也不会串招他人参与。

    本文认为:

    本案是一起从境外走私假币入境的犯罪行为。因币为中国法定货币,具有流通、支付的功能,故其只能由根据市场情进行制造。本案需要说明如下三个问题。

    一,从走私手法上面来看,本案假币是在台湾生产,伪造版式为1999年版五套币。而1999年版五套至今仍在中国市场与国际市场正常流动,因此,即使伪造行为发生在台湾,该行为也无疑会侵害币的公共。构成刑法一百五十一条所规定的走私假币罪。

    二,从犯罪情节来看,某锦等从境外购买走私假币40多件,合计数额8000多万。根据最高、最高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条之规定:走私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或者数量在二千张(枚)以上不满二万张(枚)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某锦的犯罪情合计币共8000多万,故构成情节特别严重。但因某锦在本次共同犯罪过中,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故对其量刑减轻一等,在七年以上有期刑围内判处其期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币五万元。

    三,海关律师在此提示,币代表,具有支撑经济正常运转的功能。任与个人都应当合法获取与使用币,不得以利为目的,制售、走私伪造的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注|离职不离法约

    委监委网站 雅欣

    辽省政协原组副、副主席恒近日被提起公诉,检察起诉恒离职后利用其原担任辽省副省、省厅委、厅,辽省政协组副、副主席等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变更刑事强制措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临近退休“逃逸式”离职,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受贿,离职后违规任职取酬……近期检监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员领导干部离职后的违违法问题引人关注。离职不代表不受法约,无论是利用在职期间的职权影响或掌握的公共资源谋取非法利,还是打“时间差”、搞“期权式腐败”,都必将受到严肃追究。

    提前退休后,利用与不人结成的利圈子大肆敛财

    2016年9月,51岁的廷宪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组、局的职位上请提前退休。他之所以选择止仕途,是因为打了“赚大钱”的算盘。

    当年天,重庆某铝业公司总经理朱某请廷宪喝茶。当时,朱某正在筹划一个再生铝目,想请廷宪出马做前期筹备工作,并给他50万元年薪和6%的股份。

    “当时我想,他给我的条件不错,把目做起来,把自己以前收受的赃款投进去,也自己晚年还会发一笔大财。”廷宪幻想以此改变人生。

    与此同时,廷宪还有自己的“生意经”。廷宪先后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木产业示园区管理委员会、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龙坡区旅游局担任“一把手”。任职期间,廷宪在工承揽、工矛盾协调、工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收受巨额贿赂。退休后,他将收受的大部分贿赂款用于经营重庆万花谷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逐渐从“幕后老板”成定代表人。其中,部分贿赂款还是廷宪任职期间与商人老板约定的“好处”,待廷宪退休后予以兑现。

    “在任期间,廷宪就开始为离职后经商做铺垫,通过与不人结成利圈子,大肆敛财,为自己编织‘关系网’,积累‘原始’,并以提前退休的方式加快权力变现。”九龙坡区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介绍,廷宪选中旅游行业,正是因为其在区旅游局任职期间积累的人脉和资源,可以为自己在旅游行业经商谋利铺路架桥。

    2021年10月,九龙坡区委监委对廷宪进行审调。办案人员,廷宪违规经商办企业,还企图通过经营行为洗白收受的贿赂款,进一步掩此前权钱交易的行为。因涉嫌洗钱犯罪,九龙坡区委监委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处理。2022年4月,廷宪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被移送九龙坡区审起诉。

    干部离职后从事职业在一定时限内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极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发生利用职务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或变现问题

    “这些腐败案件中,无论是像廷宪这样离岗后经商办企业利,还是到企业公司任职、兼职、领取高额‘薪酬’,本质都是利用在职期间职权影响和所掌握公共资源谋取私利,侵害了公权力的洁性,也损害了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说。

    内规章、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对各类人员离岗后从业行为进行了要求和规。比如,中华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规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明确了“三年两不准”,即政领导干部辞去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之所以要对员领导干部离职后的从业围、时间等作出限制,是因为员领导干部离职后,原有职权还会在一定围和时期内产生影响、发挥作用。若员领导干部离职后从事的职业在一定时限内与其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极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出现利用职务影响力进行权力寻租或变现的问题。

    “近年来,一些人的腐败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复杂,‘在位不收退休收’‘在岗不收转岗收’,拉权力变现的战线。”北京科技大学政研究中心伟说。

    在廷宪案中,就存在“期权式腐败”。所谓“期权式腐败”,就是领导干部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利,双方商议待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以某种形式兑现“回报”,类似于商业上的“期权交易”。

    谋利和回报间存在较大“时间差”,是“期权式腐败”的一大特点。“廷宪为不人谋取不正当利时,行贿人先是作出承诺,但并不马上兑现,待廷宪经商之时再以投资名义完成行贿款转移。”说,貌似合法的市场经济行为,实际掩的是权钱交易的事实。

    告诉记者,从以往案例来看,“期权式腐败”多滋生于工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贷款审批等领域,人员对行贿人“订单式”照顾,行贿人给予“定制式”回报,既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又严重损害和政府公信力。“由于期权交易手更加隐蔽,腐败潜伏期拉,受贿人更加肆无忌惮,贱卖国有资产、高价收购等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

    “这些领导干部改变‘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传统模式,企图通过期兑付的手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浙江省州监委八审调室副火春说,这就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离职与否,只要实了贪腐行为,就必然会受到追究。

    利用原职权、地位产生的影响、工作联系,通过其他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从而收受好处,本质仍是权钱交易

    6月13日,浙江省嘉兴监委发布通报,嘉兴市国资委原委委员、副因严重违违法被开除。自2015年1月提前退休后,不仅违规兼职取酬,还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一些领导干部离职后没有直接“下海”经商或到企业违规任职,而是利用原职务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根据刑法三百八十八条之一二款,离职的工作人员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008年,东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原矿产资源科科叶某光被“双开”,并因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刑二年,缓刑三年;2018年,叶某光再一次身陷囹圄。

    被开除后,叶某光以为自己不再受法约,更加肆无忌惮,利用自己在职期间的影响管理过的公共资源谋取非法利。2014年,叶某光受花都区花原副镇某山、花“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改造办公室原副商某检的请托,利用自己与花都区国土部门某些工作人员是前同事、朋友关系的便利条件,让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帮请托人处理违法用地图斑,从而保留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作为回报,叶某光收受请托人50万元的“好处”。2015至2017年,叶某光又如法炮制,再次利用影响力收受好处26万元。最,叶某光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领导干部离职后利用影响力受贿或为他人谋利,与其原职权、地位等权力性因素密切相关。”分析,这是利用原职权、地位产生的影响、工作联系,通过其他工作人员来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从而收受好处,本质仍是权钱交易,构成违违法。

    权钱交易间接化是这类问题的一个特点,而这种间接性给离职领导干部监管以及相关监检、审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离职领导干部往往以“中介”“居间”为名,当权贿人间的掮客,权力人与行贿人间没有直接联系,而是基于老领导的“影响力”帮忙。其中一些人甚至没有收受好处,很难通过对权力人社会关系排利输送行为。

    权力影响续化是这类问题的“隐形”危害。“通过之前处的此类案件可以,为了使在职权力‘续’到离职后,部分领导干部离职前违规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将‘亲近’‘听话’的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继续为己所用。”说,这种任时“播种”、任后“收割”的行为,往往与腐败相伴相生,更为官场“小圈子”、“裙带”之风推波助澜。

    “尽管人已经离岗,人脉关系和影响力还在。”伟说,利用原职务影响力办事谋利,相关单位人员往往会牵涉其中,严重破坏政治生态,而政商利输送、“围猎”等行为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生态也会造成恶劣影响。

    丰富监手,形成监合力,加强对离任领导干部管理和监

    近日,中共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离退休干部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在律规面,明确提出离退休干部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员要严守有关律规矩,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

    “影响力伸到哪里,监就必跟进到哪里。”在州市山区委看来,对离任领导干部的监管已有相关规定,但规定执行有时失灵,因此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同时,也要强化管理监和对离退休员干部的提醒教育,并定期对个人有关事报告等进行监检。

    离岗不离教,离岗不离管。专家建议,应从压实“两个责任”入手,离职员领导干部所属组织和对应检监察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责任,提升监管能力。

    “本人承诺,在我离任后,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绝不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前不久,浙江省义乌市金庭副庭办理完辞职手续后,在该监委驻检监察组及政治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离任人员承诺书。

    一些人员离职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甚至当“掮客”,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影响执法。去年下半年,义乌监委驻市检监察组在日常监中,该院有3名退休干部与相关办案干警说情打招。该检监察组随即向院组反馈情,并促该院持续加强离任检察人员监管理。院组领导对涉及的3名退休干部开展“一对一”谈话提醒,并组织离任、退休干部学相关文件法规,进行提醒教育。

    明确离职员领导干部的“”与“不”,为监提供有力支撑。廷宪案发生后,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监委由点及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与区委组织部共同牵头,对近年人员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离职、退休后情进行回访了解,对离职、退休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任职兼职行为进行全面排,并细化明确离职人员从业要求,目前正研究制定更具专门性和针对性的规要求。江省港市对近15年来处的退出领导岗位干部违规违问题进行梳理,从认识、工作担当、遵守法、社会生活等四个层面总结出20个洁风险点。

    丰富监手,整息资源,分应用大数据等手进行分析比对,提升筛精准度。江省淮安市泽区委监委与银行系统研发“网银一体化监管系统”,实行大额资出预警制度。根据这一预警制度,泽区委监委精准快速实了已退休的泽区仁和粮食库原某违规买卖托市粮等违违法问题。

    “全国、离任人员违规从业核系统建设的经验值得借鉴。”建议,可以通过整合离岗人员及近亲属执业信息等数据资源,研发区域化离职人员违规从业筛系统,利用大数据做好预警。

    为防政商“旋转门”和“期权式腐败”问题,专家建议,应聚重要领域、岗位,检监察、组织部门、审计等形成监合力。“做实做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和事后审计,金、税务、审计等部门,建立离岗后个人财产及近亲属财产轨迹大数据筛机制,让‘不义之财’无处藏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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