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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刑事律师,律师 记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杭刑事律师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1-23 09:22:53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成刑事律师,律师 记者】,以下3个关于【成刑事律师,律师 记者】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从记者到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她用了7年时间
  • 五年“辩”为三年半
  • 学者:律师要正视刑事犯罪客观变化,刑事诉讼要坚持人文关怀
  • 从记者到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她用了7年时间

    “我们在不同的阶段会面临不同的选择。对我而言,进入一个新阶段一定是一个从一到二,从二到三的过程,我不会允许自己一直在原地踏步,一直是一。”

    —— 甘肃芙林所 金芙蓉



    “我”和“我”的倔强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骨子里有一股“拧劲儿”的人,这股“拧劲儿”常常驱使她有梦就去追。

    在小学的时候,金芙蓉律师就在写作方面展现出了潜质,她好奇心强、观察力敏锐、文采出众,这为她进入记者行业奠定基础。小时候的她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后要当一名记者。

    她大学进修的专业是电视编导,当时全甘肃省学习这个专业只有三人,她是唯一一个女生。在她满心以为可以进入媒体行业一展才华的时候,时局弄人。1990年毕业,她被分配到了当地的一个自来水厂的净化车间。每天的工作就是每隔两个小时去黄河边上取一次水样。

    自来水厂简单、重复性工作让一心想做记者的她特别崩溃、受挫,甚至有一种被“流放”的感觉。

    迷茫中,大学的老师告诉她“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

    于是她开始思考自己的状态。当时自来水厂的领导也特别理解她,专门购置了设备,成立企业内部的电视台。于是她一个人办起了一个电视台,脚本、摄像、主持人、剪辑全部自己完成。

    不服输精神开始发挥它的作用,内心有目标的人是不会轻易认输的,她认准了做记者这条路。

    这个期间,她曾去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子栏目东方之子“北漂”一年多,最终因为户口不可能进京的问题而放弃,她也考上过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节目的主持人,一步步向梦想靠近。

    1997年,甘肃省第一份都市报创办,她再次报考,终于正式成为一名记者。

    现在已经50岁的金芙蓉律师在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说“我觉得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环境能够决定的,实际上是你自己才能决定的。”



    强者出芙蓉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不服输的人,只要她认准的事情,她就要去做,哪怕别人跟她说不行,她也要去看看到底是在哪一步不行。无论什么事情,到了她手上,她就要对这个事情负责。她不会允许从自己这里出去的作品是个残次品。靠着这种态度,她很快成为了报社的骨干,并成为了新闻中心的负责人。

    在做记者的时候,她时刻保持自己的敏锐力、洞察力,要观察到比别人更深刻的内容。也正是做记者期间的两个刑事案件,给她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第一个案件是某偏远山村的灭门惨案。一个重组家庭的男主人,受够了家庭内部重重纠纷。加上生活的艰辛,这个男主人对生活充满了绝望。某个寒夜,他先后把亲生儿子、妻子、继子、父母杀死。之后,他一把火烧了房子,割腕自杀。

    当记者金芙蓉见到这个男主人时,他已经被送进了医院。见到这个“杀人恶魔”前,她想象这个亲手杀害亲人的人一定罪大恶极;但在见到这个男主人后,她在这个中年男子绝望空洞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求生的光亮。

    除了报道这个案件本身,她开始思考,农村家庭纠纷的救济渠道,农民心理疾患如何疏通等问题。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至亲的人下毒手,如果在他绝望之前,有人拉他一把,也许这个惨案不会发生。

    另外一个刑事案件是一个敲头惨案。一个农民工辛苦几年,存下了几万元钱,但是瞬间被当地卖假彩票的人骗光了。绝望的他用剩下的钱买了一把榔头,在黎明时分走在路人身后,趁路人不注意就敲他们的头然后实施抢劫。他大概敲了五、六个人的头,实际上抢的钱只有两千多块钱。

    接到这个案件线索,记者去了这个农民工的老家,发现他家徒四壁,家里只有70多岁的两位老人以及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记者金芙蓉根据这个案件,写了《敲头案引发的思考》,呼吁社会关注的农民工维权。当农民工发现了权利被损害的时候,她认为需有人去引导他们寻求正常的救济渠道,而不是走极端的道路。

    那位农民工被判了死刑,采访中他说:“这个事情不应该干,但是我已经做了,我这个人虽然坏,但是我的器官是好的,能不能把我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用的人。”

    这两个案件,没有直接影响她成为律师,但是却让她看到了另一种挑战在等待着她。记者的任务是发现问题,但是对于解决问题,她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但正是这种发现、挖掘、思考经历对她再一次转变角色影响深远。



    一到二,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

    “记者和律师的不同就在于,记者要去发现一个新闻事件或人物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律师,你就要实实在在帮助他解决问题。”

    在她看来,记者是人生的第一步台阶,律师是她人生的第二步台阶。

    “记者面对社会的黑暗面只能是揭露,引发关注,然后让其他力量来推动事情的进展。律师不一样,律师通过个案,帮助了一个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这个道理是她后来领悟出来的,她考司法考试只是出于一个赌约。

    当时,有人跟她说,司法考试是天下第一考,是全中国最难的考试。金芙蓉律师一听,颇不服气,便跟人打赌一定要试试。当时的她已经40岁了,直到43岁的时候,她终于考过了。“别人说司法考试难,我不信,一试吧发现真挺难。但是我还是不会放弃,哈哈哈。”

    代理的第一个案件就让她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成就感。

    这个案子中,她作为一个在工地上被摔成二级伤残的农民工的代理人。她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到了90多万的赔偿金。直到今天,曾经带她的师父仍把这个案子当作经典案例,讲给后来的徒弟们听。

    也是这个案子,让她重新审视律师这个职业。作为记者,她能够很敏锐的去发现问题,但无力解决它。律师的身份让她克服了这种无力感,她发现自己可以真切的去做一些事情了。于是,她从新闻中心负责人的位置上辞职,在律师行业从头做起,从人生的第一阶段往第二阶段跨越。

    “我其实很喜欢开庭,作为代理人或是辩护人坐在法庭上,法官一敲法槌,我就觉得这个地方就是我的舞台,这种感觉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对于自己在第一阶段的20年,金芙蓉律师认为,世界上没有一条路是白走的,引领她前进的是她的内心,并非外界的标尺。

    记者的经历为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发现问题的敏锐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出众的写作能力,这些能力为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奠定了别人没有的基础。



    从二到三,挑战刑事辩护

    “民事案件的处理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纠纷解决的过程,这里面的有些东西是可以让步的。但是刑事案件不行,这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东西,这恰恰又和我的性格特符合。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我们辩护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在一个抢劫案子中,当事人一审被判了15年,二审发回重审后是金芙蓉律师代理的,法院改判了五年。这种成就感或许是最吸引刑事律师的地方。

    “人生就像一列火车,在前行的路上会碰到上车的人、下车的人。有时候因为你个人的一些微小的力量,也许会帮助到别人,这种力量可能只是一点星光,但是也温暖了世界。”

    对于刑事辩护,她已经确定为自己专业化的执业方向。她说来到庭立方,不仅学到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也感受到了庭立方“有情怀、有温度、有力量”。也正是这种情怀、温度、力量,让每一个有理想的刑辩律师遇见了更好的自己,也成为更强大的自己!

    “你说,如果每一个刑辩律师都是一点星光,世界是不是就被照亮了?”


    成刑事律师,律师 记者

    五年“辩”为三年半

    ——“声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文/曾庆鸿、樊颖奇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声哥”的案子终于来了判决,我们团队做的罪轻辩护颇有成效,但我仍感沉重。

    国之税收,民惟邦本。税收的重要性决定了国家对税收征管秩序的严厉要求。当前,打击税收犯罪已成常态化,涉税案件成为当下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期里,民营企业主涉刑风险的高发地。遗憾的是,不少老板们在如此高压态势下,税务合规意识不足,比如本案“声哥”。

    浩瀚商海浮沉中,居间开票惹官司

    “声哥”纵横商场几十年,曾是W县木材行业的领军人物。从商多年,“声哥”四处奔波,活跃于各大公司、老板之间,木材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实际上,“声哥”是公司掌控方向的老板,也是实际延展业务的营销员,更是小心翼翼维系合作关系的客户经理。在不同角色之间切换,“声哥”最关心的还是:如何能够留住客户?

    2018年-2019年,公司正处于发展期,为了留住客户,稳定合作关系,当几个深受发票问题困扰的大客户找到自己时,“声哥”选择了仗义出手,帮助几家公司介绍上游开票公司,做起了“红娘”,不为赚钱,就图个情义。可没想到,就是这“仗义相助”,为“声哥”惹来了牢狱之灾。

    2021年11月,J市公安局向W县公安局移送了一条来自J市税务稽查局的涉税案件线索:W县三三木制品厂存在资金回流1000余万,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当月9号,W县公安局决定立案。“声哥”牵连其中,警方指控下游几家公司与三三木制品厂之间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声哥”明知双方公司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仍作为居间介绍人,实施帮助传递虚假合同资料、使用其个人账户中转配合上下游企业操作资金回流等行为,从中收取了价税金额0.5%-1.5%不等的介绍开票费。2018-2019年期间,“声哥”介绍三三木制品厂向A、B、C三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8 份,金额1600万余元,税额250万余元,从中获利22 万元。

    根据刑法205条第1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2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队作战成合力,专家论证破僵局

    2021年12月,“声哥”主动向W县公安局投案,并退赃,顺利被取保候审。案件在审查起诉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量刑建议。这位年逾6旬的木材老板,本来可在家享受天伦之乐,但因本案旧病复发,头上又添银发。5年的牢狱,让他寝食难安。

    2022年5月,“声哥”的家属辗转联系到曾庆鸿律师团队,接手案件后,团队成员分工合作,迅速展开阅卷工作,及刑事辩护“五纲”的制作工作。涉税案件案卷庞杂,阅卷难度大是个硬伤。近5000页的案卷材料中,一半为交易流水及发票信息。就是在这样海量数据中,团队成员通过反复比对,梳理了银行流水与开票明细多个不匹配之处,从而为后期认定“虚开金额”不实及“有货代开”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撑。

    同时,鉴于涉税案件的专业性,为尽可能保证案件辩护不脱离税务工作实际。一方面,充分听取团队具有财会背景律师的思路意见,另一方面,就关键案情向学界专家、税务师、税务部门的实务人士等税务专家请教,共同研究辩护方案。“声哥”也是性情中人,主动配合律师,自行搜集整理存在真实“有货代开”的证据材料,充实完善辩护证据链,形成辩护合力。

    罪轻辩护终成真,五年“辩”为三年半

    团队经研究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行为犯,行为人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并且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中,“声哥”与受票方存在部分真实交易,以三三木制品厂名义代开发票,属于“有货代开”,不属于虚开,应当予以核减,并且起诉书指控的虚开金额与抵扣税款数额的证据不充分,定罪证据不足。据此思路,曾律师同承办法官多次沟通,案件两次开庭审理,提交数份书面辩护意见、案例检索报告等材料,尽全力做到说理有据,论证合法。

    庭上一小时,庭下两月功。“声哥”案件的庭审中,面对我们“较多”的辩护意见,法官耐心的听完全部,未作打断。我想,这或许就是法律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一个努力的律师与一位尽职的法官的相遇,为了追求正义,他们站在法庭的两边,但同属于法律人的阵营。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决“声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比原有检察院五年有期徒刑建议减少一年半

    收监前,我同“声哥”见了面。他说:“发票难找是我们这种小企业最头疼的,原以为这是行业惯例,哪想到……唉,难回头啊!”

    “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企业经营者应当意识到,税务犯罪打击常态化背景下,企业涉税问题将成为企业一大风险点,需树立合规意识。做好事前合规自查,查漏补缺,防微杜渐,提前化解刑事风险。如若企业不具备相关专业人士,可聘请专业律师做以合规体检,进而整改。

    (涉及人物及单位均为化名)

    学者:律师要正视刑事犯罪客观变化,刑事诉讼要坚持人文关怀

    刑事辩护面临新的变化和挑战。11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与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京举办,主题为“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

    第十六届尚权刑辩论坛在京举办,业界研讨新时代刑事辩护议题。

    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表示,刑辩律师要正视刑事犯罪客观变化,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两项重大改革,与此同时,刑事诉讼也一定要坚持人文关怀,强化认罪认罚当中的自愿性、律师帮助问题。

    澎湃新闻注意到,论坛围绕业界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设置了五个单元的讨论议题,分别为少捕慎诉慎押、死刑辩护、刑事涉案财产处置、刑事证据制度、刑辩职业伦理等方面,多名专家学者、刑辩律师参与讨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制度不断进步,由此引起了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的调整和变革。”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在论坛上表示,过去一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始实施,死刑复核阶段律师辩护制度得到落实。与此同时,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刑事辩护的律师职业伦理建设也备受重视,刑事证据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这些新的变化和挑战都将影响到我们刑事辩护工作的开展,需要我们加以研究。”

    樊崇义教授在论坛上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等两项重大司法改革的理性思维。他坦言,在律师界,尤其是刑事辩护律师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涉及到如何正确理解前述两项重大改革的问题。

    比如,认罪认罚的自愿性性问题备受关注。樊崇义观察说,有人将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视为“压制了当事人的自愿性”,进而认为权利派生出来的律师法律帮助问题已经转化为司法机关的合作者、配合者。

    “这些思考都是因为在理念和认识上,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根基不深、站得不牢而走偏了方向。因此,强化治理思维是当前一个首要话题。”樊崇义直言,要正视刑事犯罪的客观变化,把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两项改革搞好,“我们经常讲的两个80%,就是刑事犯罪80%轻罪,80%犯罪嫌疑人认罪,“这一客观事实司法对策必须作出相应的转变和改革,要坚持马列主义的唯物论认识论的方法,认清当前犯罪生态。”

    在樊崇义看来,前述两项重大改革也是中华民族传统优秀刑事法治文化引领,“我把它叫做慎刑思想的延续和发展,纵观我国历史,刑法是法律社会的主要手段,但是与重罚酷刑相适应,各个朝代都存在着多种形式内容的慎刑思想。”

    基于此,樊崇义认为,慎刑思想理应发扬光大,慎刑思想的理念成为我国各项刑事政策的文化基础,绝不可以忽视。

    此外,上述两项改革还是我国从刑事犯罪长期斗争的经验总结,即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押可不押的不押等刑事政策,“刑事诉讼从哲学上来讲一定要坚持人本主义、人文关怀,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一个人的人生,这是两项改革的哲理依据,所以要加强人权保障,加强认罪认罚当中的自愿性问题、律师帮助问题。”樊崇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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