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业主开车不让进小区找律师,未售车位安装地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1 11:52:10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6月6日,市民丁先生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反映:北碚区阳光城文澜府开发商为了销售车位,实行“只卖不租”,而且在未售车位上加地锁,或者用铁皮围挡起来,压缩业主可以使用的车位。

“他们就是变相卖车位,可是我们一次性拿出八九万购车位款,还是有一些困难。”他说,购房前如果知道开发商会这样操作,他宁愿不买这套房屋。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记者进行了调查。

今天(9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阳光城文澜府车库,看到很多车位都上了地锁,还有一些车位被铁皮围挡起来。

上游帮忙|未售车位加装地锁,业主不满

在车库采访时,一辆货车给业主送货,他一边开车,一边给业主打电话:“你们车库的车位好多都安装了地锁,我没有办法停到你们楼下,你赶紧下来搬货哟!”

“我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车库,车没有几辆,地锁到处都有,很难找到一个车位停车。”货车驾驶员文师傅说,如果业主没有自己的车位,装修运东西,亲朋好友来访都没有地方停车。

16栋业主华先生说,他接房后很少回来,前几天回来看房,走到车库傻眼了,空车位全上了地锁,半天才找到一个车位。“以后小区入住率提升后,业主停车需求增加,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停哪里呢?”他说,虽然车库允许临时停车,而且也公布了收费标准,但是车库很多车位有地锁,想停都找不车位,这应该是开发商变相让业主买车位。

他说,前段时间接到销售电话,让其购买车位,当时没有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开发商是有目地的。当时两个车位优惠共计15万左右,一个车位8到9万元。“要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我们还是有压力,想着先租,经济宽裕了再买。”他说,按现在这个情况,只要入住了不得不购买车位。

6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阳光城物业服务重庆分公司物业人员。她介绍,这段时间,阳光城文澜府车位加地锁的问题,引起了很多业主的关注,甚至还有业主向主管部门投诉了。

“车位只卖不租,这个消息不实,业主可以到物业服务中心租车位,每个车位每月400元,管理费80元。即使不愿意租车位,也可以临停。”她说,用铁皮围挡起来的车位漏水或规划不合理,目前在整改,并不是围起来不让业主停车,增加车位销售量。整改完毕之后,临停车位就增加很多,能满足业主需求。

她表示,未销售的车位是产权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或者出租,甚至不允许临时停车。据她了解,暂时加装地锁的车位是为了防止临停车辆乱停。如果业主租了或买了车位,这个车位有业主使用,他们会根据业主要求拆除地锁。

北碚区住建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阳光城文澜府业主反映,经过调查,发现加装地锁的车位属于产权车位,而且已经取得产权证及停车备案证,在销售之前产权属于开发商,业主可以购买或租赁。

据了解,阳光城文澜府部分车位正在整改,第一阶段整改将在6月10日完成。 同时,责令开发商根据相关规定,规范车库租售工作,并将车库整改范围、周期及后续管理方式依法向业主公开。

重庆九言律师事务所李兴见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第七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李兴见说,具体规定是建设单位依法出售车位(库),应当进行公告,不得出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属住宅配套车位(库)的,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库),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有多余车位(库)的,可以向其他业主出售,每户业主总计购买住宅配套车位(库)不得超过两个。

“根据这条规定,建设单位(即阳光城文澜府的开发商)应当公开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库),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他说,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摄影报道 视频编辑 王善昆

上游新闻报料热线、渠道: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新鲜事、感人事、不平事,欢迎告诉上游新闻。新闻线索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上游帮忙|未售车位加装地锁,业主不满

本文来自【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