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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找先付的还是胜了付的,律师是先付款还是赢了后付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9 19:00:09

原告会输,被告会输,但关系永远没输过


律师与关系哪个更重要:原告会输,被告会输,但关系永远没输过


前不久,一个女孩找到我,她弟弟被警方抓了,罪名是强制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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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她的描述里,笔者大致捋出了整个案情的经过:她弟弟小强今年20岁,单身,半年前在一款非认真交友app(就T字头那个你没猜错)上认识了另一个城市的女孩小月。两个人先是在app上聊天,之后互加微信开始网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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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公司派小强去小月所在的B市出差,俩人虽然网恋半年多,却没见过面,碰到这么个机会自然想来一场面基(网友见面)。为了充场面,小强退掉了公司给买的高铁,借了他父亲的车,怀着对晚上甜蜜的憧憬出发了。


(下面主要源自小月的陈述)


当晚,小强如约赶到碰头的地点,两个人在车上见面。本来应该是网恋见光的桥段,但接下来的剧情却十分狗血。小强想让对方把口罩摘下来看她的样子遭到对方的拒绝,他伸手去强摘,两个人发生撕扯。结果小月说小强非礼要报警,小强认为自己没做错什么,于是两个年轻人居然赌气真的报了警。放下电话后两个人继续坐在车上等警察来(注意这个细节)。这期间,小强还当着小月的面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简单说了下情况。十几分钟后警察赶到,把两个人带回去问话。小强坚持认为自己没错,而对方则不依不饶说小强猥亵,于是警方只能把小强关了起来。


小强家人赶到B市,警方的态度是想促成和解,但小月的家人少10万坚决不同意,两边陷入僵局。一个案子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立起来了。小强被刑事拘留,家人没能再见到他。


在笔者接到电话时,小强家人其实已经有了自己的计划:据说是小强的叔叔出面,找到了某位“能说得上话”的人,打算花钱捞人。那个人承诺他们:“收钱之后可以给小强尽量判轻一点。”这句话目前是全家人最大的希望。


全家人只有小强姐姐隐隐感觉不太对,觉得起码应该找个律师进去会见一下小强,把事情搞清楚再做决定。但她的想法甫一出口,就遭到全家人的反对,说她添乱,这样做分明是不相信他叔叔的能力。而且那个“能说得上话的人”说了:“让他们别找律师,不要节外生枝,一旦把“拍板的人”惹毛了,不仅钱白花了,小强也会重判。”


笔者听到这心下了然,单凭这个女孩根本无法扭转目前的局面,虽然她愿意用自己的钱请笔者“悄悄”去会见她弟弟,但被告家属意见分歧这么大的案子,笔者没办法介入。


末了,笔者问她:“以家人对你弟的了解,他们就没想过他有可能是无罪的吗?”


她说:“家里人认为好容易找到的关系,肯定比律师强,如果真的是无罪,‘内部人’早就告诉他们了。”


笔者已经不想再说什么。挂断了电话,笔者在心里为小强发出一声悲鸣:无知和落后就这样断送了一个20岁年轻人的未来,甚至没给他留下丁点选择的机会。


不可否认,笔者碰到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尤其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很多人还保留着遇事找关系的思想。身边有亲友犯案,他们第一反应往往不是求助法律,而是四处打听“谁能跟里面说得上话”,最后捧着关系人给的一句承诺等待命运的安排。


客观地说,在过去不短的一段时间里,找关系是人们回避不开的命题,有的人也的确因此而受益。但近年来在中央坚决反腐之下,司法环境日益公开透明,留给“关系案”的生存空间已经所剩无几。2021年起,全国政法系统更是启动了自下而上、逐级铺开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这一轮司法整风运动下,最后残存的一点阴暗也被打得抬不起头了。然而,人们心里根深蒂固的思想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扭转。


顺势而为才是明智的,无视环境的变化,用旧思想来解决问题,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所谓的花钱找罪受,这大抵就是典型,随便说几点:


1、为智商税埋单


关系永远不会输,因为这本来就是智商税。


关系人说能轻判,就像某些无良商家搞促销时先抬价后打折的套路,如果对商品的真实价值不了解,你就永远不知道促销到底是不是场噱头。


试问,如果连法律都不相信,又怎么知道被告人是否真的构成犯罪、罪刑几何?你找的关系究竟起没起作用又起了多大作用,这问题是个永远揭不开盖子的黑箱。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给了不法之徒从中收割韭菜的机会。


2、两边押注,两头落空

有人说那我既找律师又找关系,两边押注,总能成一个吧?


很遗憾,这种做法看似“聪明”,但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律师不用心,关系也不灵,两头落空,原因就是两者互相掣肘。


比如,当律师认真负责发现案子有转机,正打算跟办案部门据理力争时,关系人可能会出来拖后腿。常见的说法是“律师叫板让里面的人很难做”,导致当事人自己都会跟律师说要适可而止。这样一来二去,律师往往会心灰意冷,而律师这边收敛火力,不代表关系就会大显身手。这样的“善意提醒”通常不过是关系人避免自己沦为鸡肋的套路。


3、踩红线罪上加罪

找关系的初衷是为亲友脱罪,但他却忘了行贿本身也是一种犯罪。所谓的找关系,不外乎就是通过行贿获取不正当的结果。而当你认识到这一点时,它却又成了自己投鼠忌器的软肋。很多所谓的关系人就是利用金主两头怕的心理,丝毫不担心自己的骗局穿帮。因为即便收了钱没办事,难道苦主就敢去报警吗?毕竟自己也不干净,最后也只能自认倒霉。


4、请神容易送神难

有人请了律师,却又不愿放弃对“关系”的探索,美其名曰“多个备选方案”。

殊不知,一旦你流露出想要找关系的意思,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牛鬼蛇神主动来找你。而一旦跟他们发生接触,想再脱身就难了。因为对方总会勾起你的担心:“如果让对方的期待落空,是不是会得罪人导致加重刑罚?”这时候便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最后被绑架着只能踏上贼船。


来源:原创 段再扬律师 律师马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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