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在大同找律师工资多少,8人持砍刀入室行凶,男子持刀反抗致1死3伤被判8年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7 05:03:14

封面新闻记者 沈轶 实习生 郭晨

2005年8月23日,山西大同青年杨辉在自己的修车店内夺刀刺死了同村青年雷涛,并被判处无期徒刑。从2018年开始,杨辉从开始提出再审申诉,认为自己的行为系正当防卫。2020年3月,大同中院以“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情节缺乏证据支持,导致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为由,决定对杨辉故意杀人一案进行再审。

男子夺刀“反杀”入室敲诈者被判无期 12年后法院开庭再审

9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该案律师处得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出庭通知书,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9时在第十七法庭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刑满释放人员上门敲诈被“反杀”

据大同中院判决书内容,2005年8月23日下午14时许,山西阳高县龙泉镇,刑满释放人员雷涛来到杨辉的修车铺内,向杨辉索要钱财。

面对来势汹汹的雷涛,杨辉掏出了身上的240元,雷涛嫌少。杨辉于是出门向隔壁餐馆借了200元,但雷涛仍不满足。随后,杨辉表示,自己无法拿出更多。雷涛听后,又开始对杨辉进行殴打,并表示,是杨辉不愿意和自己和解,“不见棺材不掉泪。”

雷涛上门要钱的“理由”是,2004年,杨辉曾经报案,雷涛骗取了他一部价值500元的手机,后因诈骗罪,雷涛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根据杨辉的供述,雷涛在服刑及出狱后,先后两次找人“带话”给杨辉,称要报复杨辉,要他“家破人亡”。雷涛出狱后,向他提出“要1万元解决此事”,但杨辉没钱。后来,雷涛曾两次来到杨辉的修车铺,每次都要走了杨辉身上的数百元钱。

据杨辉交代,2005年8月23日命案发生那天,他将身上的、借来的钱给了雷涛后,并不满足的雷涛“就用拳脚开始打我,让我给他寻够1000元。后又找东西吃为名义开始翻我家东西,从橱柜里拿出一把刀,并划伤了我的手腕。”

随后,杨辉趁雷涛将刀放在桌上的间隙,夺过刀具,刺伤雷涛。

在雷涛受伤后,杨辉曾与他人一起将雷涛送往医院,但雷涛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被捕后辩称“正当防卫”未被认定,获无期徒刑

据判决书显示,在将雷涛送到医院后,杨辉开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2007年,杨辉一路北上抵达河北张家口市。在桥西区一家饭店,找到了工作。

一年后的5月8日上午,杨辉骑着饭店老板的摩托车外出进货。因没有驾驶证,杨辉被交警拦下。再加上无法出示身份证,杨辉被带到了警局。在民警讯问下,杨辉主动向警方交代了刺死雷涛的经过。

2008年12月30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事实包括雷涛持刀威胁杨辉。不过,法院认为,杨辉夺刀是在对方将刀放下后,因此并不是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并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因此杨辉的行为并不被认定是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杨辉故意杀人罪成立,但其主动交代了杀害雷涛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因此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雷涛家属19余万元。

12年后法院以“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开庭再审

2019年8月,在狱中服刑十余年后,杨辉提出了再审申诉。记者从获取的申诉状内容显示,杨辉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3月12日,大同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的部分事实缺乏证据支持,导致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依法应予纠正,决定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9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杨辉案的申诉代理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殷清利律师处得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布出庭通知书,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9时在第十七法庭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