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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购销合同,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二级科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6 08:05:11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二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二

采用价格信息调整价格差额,主要适用于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且每种材料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人工、施工机具使用费。按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或系数调整;材料费,按发包人确定的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

人工费调整,按文件调整;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涨幅以高值为基数,跌幅以低值为基础,中间部分承包人承担。差额加承包人的投标价等于结算价。

暂估价。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定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材料设备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2、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价款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属于依法招标的专业工程项目。承包人若不参加投标的项目,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评标结果应报发包人批准,与至相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包含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参加投标的项目,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至相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专业工程依法招标后,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格。

不可抗力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线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里造成损失的承担。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其余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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