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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办公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5 00:43:07
《疫情防控办公指南(四)》——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篇


为了响应和落实北京市各级政府关于首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保证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正常办公秩序和工作人员健康,现根据北京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针对本所现状,制定本规定(暂行)如下。


01律所办公场所管理


1.1为了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所加强楼内消毒频次,保洁对各层办公区桌面、地面、楼梯间、门把手均需严密消毒,保证不留死角。


1.2办公区域加强通风,每天上下午不定期将门窗打开通风换气。


1.3根据物业及相关防控要求,所有人员进出本所目前暂时均需从北门东侧门厅或者地下室B1出入口进入和离开,进入后及时扫描北京健康宝登记信息。


02律所人员管理


2.1所有进入本所的人员,需根据北京市最新的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出示相关健康信息。


2.2加强日常监测以及每日健康汇报功能跟踪,本所工作人员需每日通过企业微信上报健康信息。


2.3前台人员接待来访客户,必须按照要求测温并扫健康宝登记信息,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2.4需要在本所办公场所内召开10人以上25人以下现场会议的,需要提前1天向本所行政服务部门报备;需要在本所办公场所内召开25人以上现场会议的,需要提前2天向本所行政服务部门报告,由管委会批准后可以召开。


03律师、员工出差管理


3.1所有律师、员工出差或出京活动均需提前一天向本所人事部门报备。


3.2外出返京需符合北京市返京防疫政策要求。


3.3往返北京通勤人员,以北京最新的进出京政策为准。


3.4所有出京人员须在抵京前或抵京后12小时内利用“京心相助”报备;抵京24小时后、72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京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以北京市最新政策为准)。


3.5经过中高风险地区造成健康码弹窗的,应当主动向本所人事部门报备,并按规定进行居家隔离等。


3.6所有人员因外出或返京后未报备,造成疫情传播扩散,均由其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04其他


4.1请本所律师和员工积极主动配合本所的相关防疫措施,团结抗疫,度过暂时的困难。


4.2因本所律师或员工谎报、瞒报健康信息,给本所造成损失的,本所有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3本规定于2022年6月20日开始执行,暂行两个月,视北京疫情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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