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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律师事务所,玉山县律师事务所前10名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5 04:47:10

三五朋友,觥筹交错,拉拉感情,畅谈生活,本是一件愉悦的事情,然而,借着酒劲胡来,以情绪不受控制为由,冲动去殴打他人,那么,后果很严重,可能会导致——丢人、受伤、伤感情、家人担忧……

最重要的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后果。


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

近日,冰溪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某棋牌室有人打架。

民警立即出警处置,赶到现场后,当事人双方都在。

经调查,打人者系付某和胡某,被殴打者系徐某。徐某曾欠付某2000元钱。案发当天,付某和胡某等聚在一起喝酒,酒桌上,付某得知徐某当时正在县城某棋牌室娱乐,登时就不乐意了,心想,此前多次找徐某还钱,徐某都称没钱,现在有钱到棋牌室玩却不还钱,这是何道理?于是就决定去棋牌室找徐某“算账”,同桌喝酒的胡某是付某的“铁杆”,怕付某一个人去找徐某理论会吃亏,就跟着一同前往。到了棋牌室,双方一言不合,付某借着酒劲上前扇了徐某一巴掌,胡某也为了“哥们义气”,帮着付某殴打徐某,踢了徐某一脚。

“酒后失控才打的人”?玉山公安:法律不接受这个理由

查明事实,调解无果,冰溪派出所依法将付某和胡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2:

借酒“发飙”的还有这名祝姓男子。

近日,冰溪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朱某报案,称自己和弟弟在路边被人无故殴打。

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打人者系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正在与朱某兄弟对峙。

经查明,酒后殴打他人的男子系祝某。当天晚上,受害人朱某和弟弟走在路上,朱某用方言和朋友打电话。祝某突然冲到朱某的身边,怒问,你刚才是不是骂我“神经病”?朱某莫名其妙,说我在打电话,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会骂你?祝某不信,上前对着朱某连扇了几巴掌。

朱某的弟弟见哥哥被打,拿出手机想要拍摄留下证据,祝某暴起,上前将朱某弟弟的手机打落在地,之后骂骂咧咧想要离开。朱某的弟弟抱着祝某的腿不让其离开,又遭祝某殴打……

如此嚣张跋扈!乃至民警赶到现场,祝某依然叫嚣说自己没犯法,警察没资格管他!对此,民警果断处置,依法将其控制并传唤至公安机关。约束至其酒醒后,民警对其进行询问调查。

“酒后失控才打的人”?玉山公安:法律不接受这个理由

“我当时喝醉了,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错了!”面对民警的询问,祝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酒后控制不了情绪?这只是借口!既然知道控制不了情绪,为何还要喝那么多?难道有人强行逼你喝?想过动手打人的法律后果吗?”对于祝某的说辞,民警感到很无语。

目前,违法行为人祝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玉山公安提醒:


打架的“成本”很高,根据不同情形(一般以受害人伤情为标准),有不同的处理结果,但都离不开赔偿和被拘留,情况严重的,要被判刑。此外还有很多附加“成本”,比如因被判刑会影响子女参军、考公、政审等。因此要切记,冲动是魔鬼,要时刻保持清醒理智。


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来源: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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