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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交通事故咨询律师,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15:47:08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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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凌晨4时许,陆垟升饮酒后驾驶一辆粤T6835G号小型轿车搭乘韦某1、韦某2深沿佛山市南海区官窑前进中路由佛山一环方向往兴业路方向行驶,行至官窑华沙路与前进中路交汇路口时,车辆冲出路外碰撞河沟围栏坠入河沟,造成车辆损坏、陆垟升受伤、韦某1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陆垟升留在事故现场并打电话报警。经鉴定,韦某1系道路交通事故落水导致生前溺死。经鉴定,陆垟升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0.7mg/100ml。经事故责任认定,陆垟升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陆垟升一方已向韦某1的家属赔偿丧葬费人民币60000元。

陆垟升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崔庆国律师解答:

陆垟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对甫某某、韦某某1、韦某某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崔庆国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崔庆国,昆明医科大学医事法学专业毕业,昆明市律师协会医疗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主要办理医疗纠纷、人损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纠纷案件。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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