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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肇事罪案件量刑,山东严重交通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7 15:23:10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11月份重点交通违法企业、车辆及驾驶人名单,此次曝光的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共计60辆,违法车辆占比较高的“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共计60家,违法较多的农村面包车驾驶人20人,终生禁驾人员62人,同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事故多发路段。这些曝光的典型事故案例涉及酒驾醉驾、超员、无证、肇事逃逸等多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反映出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存在短板漏洞。部分驾驶人遵规守法意识不强、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心存侥幸,最终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通过持续曝光交通违法和典型事故案例,山东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要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遵守交通法规,提升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

山东曝光11月份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62人被终身禁驾

山东曝光11月份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62人被终身禁驾

典型交通违法及事故案例

(2021年11月份)

路遇交警拔腿就跑 二次酒驾被查

2021年10月17日凌晨0时32分许,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临沂市兰山区滨河路与泰和路交会处夜查酒驾时,一名轿车司机看到交警前方查车后,迅速将车停靠路边,紧接着从驾驶室下来后拔腿就跑。没跑多远,该司机就被交警拦下。

经呼吸检测,该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1毫克,涉嫌酒后驾驶。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声称其证件已被暂扣。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人刘某某在2021年9月因酒后驾车被直属一大队民警处罚过,但他却不吸取教训,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酒后驾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涉嫌多起违法被查处 驾驶人真任性

2021年10月27日早7时许,滨州阳信交警大队三中队在233国道与315省道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后斗内拉满了人,民警立即将违法载人车辆拦停。

询问得知,驾驶人王某与车上乘客都为同村或附近邻村人,早晨由王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负责拉着人们去温店镇一农户家中收玉米,以为早晨不会有交警执勤,没想到刚出村就查个正着。民警在核对信息时,发现王某不仅是违法载人,而且还是无证驾驶,三轮车还是一辆报废车。

经查,王某系无证驾驶报废农用车违法载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依法作出处罚,同时责令驾驶人立即联系其他车辆转运车上人员,消除安全隐患。

醉驾驾驶肇事逃逸 终生禁驾还被刑罚

2021年03月01日21时01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某超醉酒驾驶鲁V2XXXJ号小型轿车沿潍坊市潍城区田杏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后徐村处时逆向行驶,遇史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田杏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此,两车相撞,致史某某当场死亡,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超驾车逃逸,于当日被查获。

经潍坊交警支队直属侦查大队认定,陈某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21年09月26日,经潍城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某超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1月09日,潍坊交警支队对陈某超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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