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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婚姻家庭律师谁好一点,既让当事人满意又凸显法治效果的案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7 06:53:04
既让当事人满意又凸显法治效果

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审判机关领衔的重要命题,家事审判如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构建起家事纠纷预防、消融、和解的长效机制,是考验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智慧的一块试金石。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案件审理为突破口,运用多种力量调解为切入点,力求家事审判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融合,既让当事人家属心悦诚服,又让教育感化的成果不断延伸。

倾心调解

让偏航的认知回归

“大不了,我和他拼了,他也别想好过……我就不离婚,就要拖着他……”女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

“我实在没办法和她一起生活了,她把家门锁芯破坏,把我车偷走,天天到我单位告状,我都不能正常工作了,单位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弄得我从市里调到县区,工资提级都被她耽误了……”男方无奈地摇摇头。

这是一起较为曲折的离婚案件,男方是第四次再婚,女方是初婚。男方对女方有殴打、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女方也对男方各种报复,通过短信、微信、抖音相互谩骂,侮辱攻击。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女方不服提起上诉。针对案件的复杂性、双方矛盾的尖锐对立性,临汾中院引入心理疏导机制,承办法官和心理疏导师一起深入分析矛盾形成的原因和双方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症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随后,耐心调解,纠正他们对家庭生活的认知,打开彼此的心结,让他们多一份对对方的宽容和理解,并对他们今后如何开始新的生活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在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平和分手,这起家事纠纷得以调解结案。

家事案件具有浓厚的人身属性,除了涉及法律问题外,更多地还牵涉到个人情感、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基础,调解是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临汾中院积极与市妇联、心理协会、律师协会加强合作,构建起心理疏导师作为特约调解员参与家事案件化解的工作机制。今年4月以来,临汾中院对一些复杂家事案件,邀请心理疏导师作为特约调解员参与调解110余件,心理疏导师为当事人义务提供家庭教育及心理疏导200余人次,给法官提供合理化建议200余份,整理分析报告110余份,发挥专业人才对危机婚姻的救治功能和对亲情的弥合功能。截至今年9月底,临汾中院共受理家事案件215件,已审结154件,调解或撤诉案件75件,调撤率达48.7%,有效地促进了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

千里奔走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5月17日,在临汾中院家事审判法庭出现温馨感人的一幕。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生母、生父、养父三方握手言和,并与办案法官、特邀心理疏导师合影留念。

案情还要从9年前说起,小刚(化名)和小美(化名)2013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并于2014年5月生育一子辰辰(化名)。就在辰辰不到百天的时候,小美因为与小刚及其家人的矛盾,将孩子留给小刚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小刚无奈,只好和母亲一起照顾嗷嗷待哺的孩子。2015年1月,小刚一纸诉状将小美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小美离婚。

经法院调解,双方离婚,辰辰由小刚抚养,抚养费自理,小美享有探望权。小美在离婚后因各种原因,一直到2019年再也没有看望过自己的儿子。而小刚在和小美离婚后,因小刚母亲身体不好,小刚腰椎间盘突出,抚养孩子确实存在困难,于是小刚便找到自己的好友小海夫妇,让二人代为抚养辰辰,小刚每月支付小海夫妇1500元,就这样一直延续一年多时间。小海夫妇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孩子,小刚看到他们对待辰辰就像亲生孩子一样,于是在未经小美同意的情况下将辰辰送养给小海夫妇,小海夫妇将辰辰户口也办到了他们名下。

几年后,小刚和小美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然而,平静的日子在2020年被打破了。小刚再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而小美结婚后到诉讼时也没有再生孩子。母亲的天性让小美开始了寻子之路,经多方打听,得知孩子辰辰被送养到太原小海处,便将前夫小刚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小刚的监护人资格。一审法院在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依法判决驳回小美的诉讼请求。后小美向临汾中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将孩子抚养权判给自己。

本案的核心是孩子,而孩子目前是什么状况?案件的处理将对孩子以后的生活和人生起到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仅以未办理收养登记为由支持生母的诉讼请求,那么带来的社会导向如何解决都成了必须慎重思考的问题。

带着这份责任和使命,家事审判庭负责人田亚欣带领合议庭成员奔赴多地,对两人再婚后相关联的家人和养父的一家人进行家访,实地了解他们诉争的真实想法和目的,最后又把三方通知到一起,再次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达成三方都同意辰辰归养父抚养的调解协议。

主动作为

只为“典”入民心

伴随着民法典、山西省反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的实施,临汾中院立足家事审判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组建了一支年轻的“春苗普法志愿者”团队,把新法的宣传和普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分门别类、针对性地开展送法普法活动。

普法志愿者送法进乡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生动的案例,向镇村“两委”主干、镇机关干部以及所站工作人员和广大村民宣讲民法典,解读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规定的新亮点,讲解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关乎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把脉诊疗基层治理的难点,以法治规范自治、促进德治,助力乡村振兴;送法进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预防和化解生产经营风险;送法进学校,宣讲未成年人保护的全社会关注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学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同时耐心解答现场群众咨询,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目前,该院已开展普法活动14场,受众3000余人。同时,已有6名普法志愿者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收到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源头治理

促进文明和谐家庭建设

新时代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今年8月以来,在临汾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乔杰的高度重视和亲切指导下,副院长贺洁要求家事审判工作注重在全过程上下大功夫,探索和完善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汾家事审判新模式,把临汾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打造成文明和谐家庭建设的主战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主阵地。

在诉讼前,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把家事审判工作融入到基层解纷网格化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中,推动建立妇联、公安、检察、司法、民政等各方面专业力量相结合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构建便民利民、多方互动、交融共享的家事诉讼服务体系。

在诉讼中,彰显法治的导向作用。把传统伦理道德、现代司法理念、临汾历史文化相融合,弘扬家庭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家事审判对危机婚姻的救治功能和对亲情的弥合功能。

在诉讼后,强化法治的宣传作用。根据群众的需要定期开展法治大讲堂,对冷静期的婚姻当事人进行平安家庭建设培训服务、对调判后的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回访、帮扶和维稳工作,努力把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群众的头脑里,落实到群众的日常行为中。

截至2021年9月底,临汾两级法院审结家事案件3721件。其中,调解结案22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566件和325件。

来源: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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