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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破获证据,撞人后离开现场又返回报警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6 05:00:05

2022年4月19日,广西柳州。当日上午10点左右,随着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第二名逃逸人员向柳南交警大队投案,这起肇事逃逸案件历时38个小时终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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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4月17日晚说起。

4月17日晚,柳南大队接到警情,称在洛满镇古洲村板劳屯路段由一名行人被撞,肇事车辆逃逸。因为事发地点离大队部较远,民警立即联系该镇的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人员先行前往保护现场,维持秩序。

民警随后赶到事发现场时,发现被撞行人已经死亡,而现场并未留下车辆碎片等能够判断肇事车辆信息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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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侦查民警分成三组,一组继续详细勘查现场,一组沿周边路段进行追踪,另一组则排查监控视频。在排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附近一家店铺的摄像头拍到了事故全过程。

视频画面显示,4月17日20时08分许,一辆白色SUV由流山街往洛满街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撞上前方一名同向的行人。行人倒地倒地后,驾驶人下车查看后返回车上,停了三分钟后,于20时11分许驾车逃离现场。

不到1分钟,20时12分许,一辆小型客车行至事发路段,在碰撞倒地行人的头部后未做停留直接逃逸。

3分53秒后,第一辆白色SUV返回事故现场,驾驶人下车查看被撞行人后,依然没有报警,而是驶离了现场。经持续不懈追踪,民警锁定并确认这是一辆白色宝骏牌S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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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该车驾驶人罗某被民警查获。但一开始罗某拒不承认肇事逃逸的事实,还试图藏匿其行车记录仪内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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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藏匿的行车记录仪储存卡

但在民警摆出的大量证据面前,罗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终于承认了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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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指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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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某指认肇事车辆

随后,民警继续追查第二辆肇事逃逸的小型客车,最终发现一辆金黄色spark型小客车有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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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一边在全市800余辆同类型车辆中进行细致排查,一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要求肇事者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民警充分发挥农村地区网格员和“两站两员”力量,在事发周边村镇交通安全工作群众转发嫌疑车辆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寻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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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一名韦姓男子在洛满镇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柳南大队投案自首。通过对韦某的车辆进行勘查与检验,确认其为第二辆肇事逃逸车辆的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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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历时38个小时的追逃终告一段落,对事故经过的详细调查也随之展开。经调查——

第一辆肇事逃逸驾驶人罗某称,事发时他在开小差,没及时发现前方行走的男子,待其发现时已为时已晚,虽然紧急刹车还是将男子撞倒。之后罗某下车查看被撞男子情况,询问他是否有事。“当时对方没有回应我,只是摇头,也没有喊疼痛,我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就上车、倒车后离开”,罗某说。

事发后罗某曾两次返回现场查看,第一次返回时,被撞男子已经死亡,他害怕担责便没有报警。一个小时后,罗某第二次回到现场,此时警方正在勘查现场,害怕担责的罗某还是没有下车向警方坦白事故经过,而是在车上默默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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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肇事逃逸驾驶人韦某称,当天他载着喝醉酒的朋友,车上大声放着音乐,以70km/h的时速在路上行驶。经过事发路段时,由于挡风玻璃起雾影响视线,韦某突然听到“咚”的一声,以为撞到路边的垃圾或是路面水坑,就没有停车。直到18日晚上,韦某看到朋友发来的追逃信息,回想起自己在同样时间、驾驶同样车型经过,终于承受不住压力,于19日上午前往柳南大队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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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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