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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高安法院首次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条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23:25:10

2021年10月18日下午,高安市人民法院召开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场评审会,会议旨在以公开的方式从参与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择优指定该案管理人。这是高安市人民法院首次尝试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

高安法院首次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

为确保管理人履职尽责,依法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破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高安市人民法院在筹备此次现场评审会前制定了《高安市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评审方案(试行)》,并依此组建了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纪检组组长、破产案件审判部门负责人、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九人评审委员会参与本次评审。

高安法院首次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

2021年5月26日,相关部分债权人以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书。经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于9月1日依法裁定受理了该企业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由高安市人民法院审理。该院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相关平台发布了该案以竞争方式选任一级管理人的公告,介绍了企业的基本情况,明确了申报方式及时间、选任规则等事项。

截至报名期限2021年9月24日17时,共有三家社会中介机构(其中两家为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联合的一级管理人)报名参加本次公开竞选,并向该院提交了书面竞选材料。评审委员会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听取陈述及现场提问的方式,综合考量社会中介机构的规模、从业经验、履职能力、管理方案、案件办理思路、报酬报价等因素,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现场综合评分,按总分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了奥其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为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联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备选管理人为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联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

高安法院首次通过竞争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

本次评审会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做到了过程公开、透明,处理高效。高安市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为建设法治营商环境、助力高安争取百强县更好排位、促进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法治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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