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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立案额度标准,撞人后轻伤逃逸构成什么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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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那么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我父亲过马路的时候被车撞了,撞完后我父亲就晕过去了,当时由于路边没人,司机逃逸了。请问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蔡云婷律师解答:

  你父亲被人撞伤,司机逃逸,如果你们能知道是哪辆机动车造成你父亲的伤害,这辆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会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你父亲不知道肇事的车辆和司机,如果你们没有能力支付的话,可以要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你父亲的抢救费用,至于治疗费用的话也只能等找到肇事的司机后由他承担。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蔡云婷律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5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福建博广律师事务所蔡云婷律师解析:

  加重犯其条件为:首先,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对象是否仅仅指第一次交通肇事的被害人。

  再次,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必须考察死亡结果是否真的因交通肇事逃逸引起的抢救的不作为而发生,如果救助行为并不能阻止死亡结果的发生,或者死亡结果的发生并非交通肇事逃逸引起而是介入了一个独立的原因等,均不能认为构成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最后,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另外,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由于逃避追究的动机,而放任了其他人的安全,进而将他人又撞死撞伤的,还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蔡云婷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擅长民事、公司、劳动、合同、婚姻家庭、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为许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得到极高的社会评价。

撞人后逃逸受害人如何受偿,情节加重犯其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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