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出交通事故可以向对方索赔吗,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5 03:20:08

接到了一个交通事故的咨询,家人过人行横道遇车祸受伤,2根肋骨骨折,左右耻骨骨折及耻骨联合粉碎性骨折,左脚祼骨折;其他多处软组织挫伤,交警认定全责。对方垫付2800元后不再垫付保险公司支付治疗费用交警协调无果,现在治疗已近一月,仍无法下地活动,问怎么索赔?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这样解答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这样索赔

肇事方、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家属就只能自己想办法看病支付医疗费,看病过程中所有的就医、就诊票据都需要全面保存,为后续索赔做准备。等到治疗结束后,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需要保险公司认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驾驶员和保险公司后,申请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同时可以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鉴定以后就可以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这样索赔

理赔主要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根据三期鉴定确定赔偿标准交通费,主张交通费需要提供相应发票;医疗费,医疗费以医院的发票为准,住院的话还可以主张护理费;如果你受伤比较严重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如有必要还可以要求后期治疗费和残疾器械辅助费用。

更多问题欢迎联系咨询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