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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合肥渣土车报废,僵尸车回收发展规划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3 00:52:11
“僵尸车”新规下月施行 回收企业数量取消控制“僵尸车”新规下月施行 回收企业数量取消控制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僵尸车”不仅侵占了本就紧张的城市交通和停车资源,还存在安全隐患,备受人们关注。“僵尸车”的由来较复杂,记者采访发现,其中一个原因或是部分单位、个人觉得报废车辆价格太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 年6 月1 日起施行。新规实施后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机动车回收价格是否会有所提升?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缘何不积极?

报废价格不高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车辆报废流程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合肥市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报废流程及手续进行了简化。

然而,仍然有一些车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进入报废流程。在采访中,有市民告诉记者,普通小车报废价格较低是比较现实的原因之一。“车辆报废主要看钢材的价格,一般一辆小车报废的价格也就在400 元到600 元之间。”

合肥多家再生资源公司人士介绍,这也是行业价格。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据业内人士介绍,汽车钢材价格受到行情波动影响,此外报废汽车作为废品本身含有有害物质,电池液、各类油品、电容器等很难降解,回收企业把这些东西拿回来拆解之后,还要再花钱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再加上机动车回收企业本身需要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综合各类因素,导致汽车报废价格不高。

新规助涨价?

还需要再观察

记者从省商务厅了解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将于2019 年6 月1 日起施行,2001年6 月16 日国务院公布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目前,相关细则已经在修订了,主要是关于报废拆解企业的技术规范和环保技术规范等。”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省相关部门也在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相应的地方规定。

新规提出,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消除了报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新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删去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的规定,取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这一系列举措,也让一些市民充满期待。

新规落地后,是否会对机动车回收价格提升产生直接影响?对此,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相关人士认为,具体来说还需要再观察。“允许将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对汽车报废更新要好一些,以前一辆车报废几百块钱,之后不一定以废钢的价格来(定价)了,无论汽车销售还是售后服务成本都会低一些,促进资源再利用。”

安徽省物资再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顺清也认为,新规的推行还需要一个过程,并不是会直接提升车辆报废价格。

未来往何方?

刺激行业活力

在采访中,多方都提到,新规对汽车回收报废行业的影响是积极有利的。比如,随着新规推行,取消了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数量控制,有利于更多企业进入行业,增加活力,完善服务水平。“对车主来说,多一些选择,可以把车交给出价高的企业。对回收企业也是一个鞭策,需要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拆解能力。”李顺清说。

记者了解到,新规还强化了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加大了对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业内人士也指出,就汽车报废回收而言,市民的环保意识也应不断提升,不能仅仅为了利润就将车交给不符合资质的企业报废,或者干脆“一弃了之”。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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