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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对方发律师函可以起诉吗,法律提醒:有纠纷、有争议,除了打官司,还有什么方法去解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5 03:39:45

打官司也不一定能解决,首先你不一定赢,其次是赢了,但对方不一定有能力履行。那么除了打官司这种去法院的方式,还有什么能够推进事情的解决?主要4种:

1、双方和解解决

可能有不少人会说,能够和解解决,谁会去打官司?但偏偏就是存在大量的案件,双方根本没有经过实质意义的坐下来谈谈,去看看能不能和解的阶段。一方一赌气,就起诉了,致进一步阻却和解这条路。和解,要突出客户思维(你工作中怎么对客户的,你的目的是什么?),守住底线,争取上限,大量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2、向主管部门或监督组织反映

比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银监会、保监会、劳动局、社保局等,或者是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有关电视台反映等等,其实这种方式对解决一些偏门的会很管用,其他的,当做诉讼的前期取证也可以。

3、发送律师函

找律师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对方发送律师函,根据具体情况,讲清利害关系,限期要求履行义务(比如赔偿损失),否则启动法律途径。有的会有用,且至少对方的回复有可能能够作为证据。

4、询问派出所

生活当中的很多问题,派出所都可以帮助或者促进解决,因为派出所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关,所以不仅管刑事犯罪的事,一些民事纠纷也可以在派出所的主持下和平解决。

权衡利弊,实在没法了,那在准备好证据后,再打官司。

(时间有限,非法律问题,不要私信咨询)

法律提醒:有纠纷、有争议,除了打官司,还有什么方法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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