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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擅长刑事律师,辽宁省检察院龙海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1 02:17:04

鞍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有个“传家宝”——一本巴掌大小的红色塑料皮工作手册。上面记载了1979年以来鞍山监所检察处(四处)的大事记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堪称鞍山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部“史记”。

「辽检情怀」洪伟:检察精神的传承

鞍山市院执检处的“传家宝”——一个红色工作手册


我是在收集整理鞍山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时候,从老同志那里找到这个工作手册的。作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一名新兵,在窃喜可以顺利完成工作任务之余,更多的是对前辈们的感谢和无限崇敬。

工作手册上一页页、一篇篇,点点滴滴记录着过往的鞍山监所检察工作,大到获得高检院的表奖,小到某一篇材料在市院简报中发表,亦或是某项业务工作的统计数据,事无巨细,都认真地被记载着,让我们真真切切回到了当年,了解到了那个远去的时代的监所检察工作情况,同时也深深感受到老一代检察官们的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个笔记本就是一个将优秀检察传统和检察精神代代传承的纽带,它也承载了老一辈检察官对我们青年检察官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待。

「辽检情怀」洪伟:检察精神的传承

姜处长组织看守所和武警部队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

第一个记录人是王国峰,根据记载他从1979年开始在监所检察处工作,1993年因任政治部副主任调离。第二个记录人是姜欣,1997年3月调入监所检察处,2015年11月退休,先后在处里做过文字综合,任过驻监管支队检察室主任、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主任、监所检察处副处长。直到退休,姜处长一直在坚持记录着监所检察处的“大事小情”,在工作手册上留下最多笔墨的就是他。

我刚到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时就认识了这位姜处长,因为他在新进人员培训班上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关于监所检察工作的课。对于刚刚离开校门,走进检察院的我们,耳熟能详的是可以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的公诉业务,或者是手持正义之剑惩治贪官污吏的反贪业务,监所检察业务距离我们很遥远,也很陌生。姜处长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不仅为我们进行了专业的“科普”,而且还将我们带进了一个真实的监所检察业务世界。他让我们知道了,原来在各个监管场所,也有检察人员工作的身影,而且还在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他们尽职尽责,用自己认真细致的工作,维护了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的公平与规范。最后,姜处长用一句“欢迎你们将来成为监所检察处的一员!”结束了他的那次授课,令我们这些检察院的“新兵”对从事监所检察工作产生了无限的向往和憧憬。

岁月如流,转眼十年过去了,我这个检察院里的“老人”终于调入已经改名叫做刑事执行检察处的监所检察处,有幸也成为了“监所检察处的一员”。这时姜处长已经退休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我还会常常见到他的“影子”,比如驻所检察电子系统是在他的带领下建立的,现在用的日志模板上还系统默认留着他的名字;在全国检察机关等级检察室评比中,他积极迎检,认真准备,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已连续5次被高检院评为一级检察室,一面面奖牌记录着他的不懈努力与无私付出;查阅巡视、约见谈话、“一志一账六表”的制作,他留下了规范详细的范本,为我们后辈提供了详尽而实用的学习教材,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与看守所的老管教聊天,他的名字出现的频率最高,话语中满满的都是对他认真负责工作精神的肯定和认可……

「辽检情怀」洪伟:检察精神的传承

姜处长同在押人员谈话,进行权利义务告知,了解在押人员情况


曾经与姜处长一起工作过的同事,评价他虽然身材瘦小,但是骨子里却蕴藏了无穷的力量,不管什么时候都工作干劲儿十足。他每天都要将看守所三层楼所有的监室巡视一遍,坚持同在押人员谈心谈话,宣传法规政策,了解在押人员情况,受理各种举报控告材料,接待在押人员家属及律师反映情况;定期同看守所召开狱情分析会,为管教警察上警示教育课,查找看守所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纠正建议,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在重要节假日来临之前还要组织看守所及驻防的武警部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和应对突发事件情况演练,无论是监区内,还是锅炉、食堂、围墙附近都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

姜处长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事必躬亲,只要自己能做的工作一定要坚持亲力亲为。由于年龄较大的原因,他对电脑操作学习比较慢,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就一遍遍向年轻同志请教,一遍遍认真地进行打字练习,平时写文字材料也不用别人帮忙打字,坚持自己慢慢敲键盘,最后居然把“二指禅”打字功夫练得极为熟练。通过学习电脑知识,使他对派驻检察室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作为市人民检察院驻鞍山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姜处长积极探索,带领相关技术人员研制建立了驻所检察电子系统,实现了驻所检察工作电子化规范管理,这套系统时至今日仍被鞍山的各个驻所检察室使用。同时,不断加强检察室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经过多次汇报沟通协调,实现了检察室与公安内网和检察内网连接,通过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化的优势,由静态监督变动态监督,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效率。2004年5月鞍山市院监所检察处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网络化建设先进单位”。

最令同事们佩服的是姜处长在解决和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方面的超级执着态度。为了防止超期羁押,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每天巡视回来,他都要从微机中调出即将到期的在押人员名单,逐个给办案单位打电话,或者发出《催办通知书》,对于一次催办没有结果的,甚至还要第二次、第三次催办,第四次催办,他的办公电话经常是一天都处于占线状态中,同事们都开玩笑说比市长的热线电话还要忙。在实践工作中,很多微机中显示的超期羁押并非实质上的超期羁押,而是由于办案单位在程序上没有及时来看守所送达换押证或者延期通知书,个别办案人员错误地认为晚几天不算什么大事,下次提审的时候带过去就行了,所以对于姜处长一次次的催告,经常会表现出敷衍不耐烦,甚至有时候在言语中还很不客气。面对这些困难,姜处长一不抱怨,二不气馁,始终保持一往无前的精神,不厌其烦地催办督促,直到将超期羁押案件解决。由于鞍山市院在解决和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较为突出,2003年7月31日,辽宁省委政法委在鞍山召开了由全省各市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三长参加的“全省超期羁押专项治理现场会”,会上推广了鞍山市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超期羁押问题》的经验做法。同年8月,高检院以文件形式转发了鞍山市院《转变执法观念,强化法律监督,建立长效机制,探索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有效途径》的经验材料,8月下旬,在全省监所检察处长工作会议上,鞍山市院《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假性”超期羁押》的经验在会上进行了介绍,鞍山市检察院被省院荣记“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集体一等功”。

「辽检情怀」洪伟:检察精神的传承

利用看守所监室内部广播向在押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政策


“不懂得历史,就不可能把握现在,更看不清楚未来!”我们不会忘记那些为新中国检察事业呕心沥血、奋勇前行的检察前辈们,不会忘记在漫长的中国检察史中涌现出来的那些事迹感人、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同时我们也不应该忘记那些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认真工作、默默奉献的普通检察官,正是这些普通人,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为后辈总结出了更多成功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正是一代又一代检察人用理想和信念筑起了人民检察事业的大厦,用智慧和汗水创造了并正在创造着人民检察事业辉煌的今天。

「辽检情怀」洪伟:检察精神的传承

走遍看守所的各个角落开展安全检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重任在肩,每一位检察人都要传承发扬优良检察传统和检察精神,接过前辈们亲手递过来的接力棒,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作者为鞍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一级检察官助理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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