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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03: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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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天赋中学债权尾款分配方案

兴义市天赋中学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16年到处非办备案开展自清自理,在市处非办、市教育局及天赋中学债委会共同努力下,天赋中学前期债务清理已结束,对于有争议的以卯昌达为代表的610万老股东,以李智纯为代表的479万增资扩股,以刘华为代表的54%大股东三方均通过司法程序但都难于解决的问题。通过市处非办领导的多次协调,于2019年3月20日在处非办召开各方代表协商会议,就天赋中学剩余资产处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作出会议决议(详见兴义市处非办会议决议)。债委会结合处非办会议精神,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债权委员会会议,制定尾款分配方案如下:

一、兴义市教育局代管尾款的分配原则:以卯昌达为代表的610万老股东,以李智纯为代表的479万增资扩股,以刘华为代表的54%大股东三方按尾款的55%划分后自行分配;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按尾款的45%划分后自行分配。

二、兴义市教育局代管尾款减去利息后余额:19,356,322.78元(利息由债委会向相关部门争取,卯昌达等表态不参与分配)。

三、兴义市教育局代发金额(按3.5%扣税):135724.70元.

1、在债权统计表上已登记但未支付的债权欠款:

(1)医务室韦薇实际付款9650元;

(2)金州花园宾馆16771.70元,小计26421.70元。

2、补发教师工资(按3.5%扣税后应发金额):

(1)蔡国强30680.25元;

(2)曾嶸24736.00元;

(3)曾祥勇19735.67元;

(4)吴素云18792.96元;

(5)刘友芳15358.15元,

小计109303.00元。

四、债权委员会代付金额:110800.00元。

1、品客广告费10800元(预留债权委员刘祥联系发放);

2、天赋中学租赁坪东街道办新联村五组土地租金、拆围墙、水池、重新建围墙等一次性补偿100000.00元。

五、市教育局代管尾款实际余额为:19356322.78-135724.70-110800=19109798.08元。

六、以卯昌达、李智纯、刘华为代表的股东实际参与分配金额为:19109798.08元×55%-100000.00元(扣税)=10410388.94元。

七、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分配比例:19109798.08元×45%+100000.00元=8699409.14元。

八、实际分配数额:

1、以卯昌达、李智纯、刘华为代表的股东实际参与分配金额为:10,410,388.94元。由卯昌达组织分配,债委会不干涉。

2、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分配金额为:8699409.14元+110800.00元=8810209.14元。由债委会组织分配,其他债权人不干涉。

九、兴义市天赋中学老校区未处置资产由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委托债权委员会处置后再作分配。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债权人按借款金额比例承担,处置所得按借款金额比例进行分配,涉及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资产不愿承担费用的,一律不参与处置后的钱款分配。

十五、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任何矛盾自行协商解决。

兴义市天赋中学债权尾款分配方案

(实际债权人分配方案)

兴义市天赋中学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16年到处非办备案开展自清自理,在市处非办、市教育局及天赋中学债委会共同努力下,天赋中学前期债务清理已结束,对于有争议的以卯昌达为代表的610万老股东,以李智纯为代表的479万增资扩股,以刘华为代表的54%大股东三方均通过司法程序但都难于解决的问题。通过市处非办领导的多次协调,于2019年3月20日在处非办召开各方代表协商会议,就天赋中学剩余资产处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作出会议决议(详见兴义市处非办会议决议)。债委会结合处非办会议精神,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债权委员会会议,制定尾款分配方案如下:

一、前期收入:1,252,700.00元。

债委会从2016年8月成立以来,通过多方努力,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动产及从市人社局退农民工保证金,从市住建局退新型材料基金等收入(详见收入明细)。

二、支出部分:1,093,585.35元。

从2016年9月2日至今天赋中学债委会组织自清自理过程中,处理天赋中学涉嫌湖南案子,教师讨薪纠纷及股东起诉学校案件等案件受理费,律师代理费、全体债权人参与讨要债权用餐,发放务工补助等支出22笔(详见支出明细)。

三、前期收支结余:159,114.65元。

四、前期结余款的处理意见:

经债委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该结余作为预留款,由邓朝华保管,以备债委会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教学楼等固定资产的基本费用,若该预留款不足以处置老校区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通知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按借款金额比例分担费用,处置后按借款比例一次性分配。如果通知到债权人又不愿意承担费用的,放弃处置后余款的分配。

五、兴义市教育局代管尾款的分配原则:以卯昌达为代表的610万老股东,以李智纯为代表的479万增资扩股,以刘华为代表的54%大股东三方按尾款的55%划分后自行分配;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按尾款的45%划分后自行分配。

六、债权委员会代付金额:110800.00元。

1、品客广告费10800元(预留债权委员刘祥联系发放);

2、天赋中学租赁坪东街道办新联村五组土地租金、拆围墙、水池、重新建围墙等一次性补偿100000.00元。

七、市教育局代管尾款实际余额为:

19356322.78-135724.70-110800=19109798.08元。

八、以卯昌达、李智纯、刘华为代表的股东实际参与分配金额为:19109798.08元×55%-100000.00元(扣税)=10410388.94元。

九、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分配比例:

19109798.08元×45%+100000.00元=8699409.14元。

十、实际分配数额:

1、以卯昌达、李智纯、刘华为代表的股东实际参与分配金额为:10,410,388.94元。由卯昌达组织分配,债委会不干涉。

2、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分配金额为:8699409.14元+110800.00元=8810209.14元。由债委会组织分配,其他债权人不干涉。

十一、本次实际借款债权人和韦宏股债权人应分配的比例为:8.0186%,余102.17元。

十二、每位债权人应该按比例分配的金额:详见债权分配明细表。

十三、天赋中学老校区未处置资产由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委托债权委员会处置后再作分配,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实际借款债权人、韦宏股债权人两方债权人按借款金额比例承担,处置所得按借款金额比例进行分配,涉及处置天赋中学老校区资产不愿承担费用的,一律不参与处置后的钱款分配。

十五、在分配过程中出现任何矛盾自行协商解决。

兴义市天赋中学债权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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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义市融媒体中心

责编:江 林 审编: 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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