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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打官司找律师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如何收取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04:07:29
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如何收取?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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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身损害赔偿产生纠纷的时候,建议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你处理,此时需要支付律师费。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该如何收取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1) 一审阶段

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

1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

3 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

4 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

5 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

6 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审阶段

① 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③ 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 再审(申诉)阶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② 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5) 执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曾代理诉讼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律师代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根据所委托的事项不同,具体的收费也就不一样。当然,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这也是会影响律师收费的。具体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费收取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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