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刑事案起诉书,青白江区法院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19:39:11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某交通肇事案提起公诉

    马某交通肇事案一案,由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