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宿迁市重大刑事案律师服务网站,宿迁市重大刑事案律师服务网站电话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7 06:30:11

宿迁网讯(记者 张云)近日,宿迁市司法部门在梳理全市社会救助对象重点法律需求时发现,低保、失独老人劳资纠纷,弱势群体借款、合同等经济纠纷,留守老人赡养和留守儿童抚养问题,残疾人损害赔偿问题,妇女婚姻家庭问题等五类问题法律需求总占比超过55%,且依靠其自身能力难以获得司法保护。

“为社会帮扶救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宿迁市司法局局长房庆忠说。

作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前,宿迁正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让社会帮扶救助对象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法律援助服务,宿迁市积极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并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更好地维护帮扶救助对象合法权益,兜牢民生底线,筑牢幸福之基。

宿迁创新建立社会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

上门服务变“有条件”为“不设门槛”

“按照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我们主张您赔付70%的医药费和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就不需要您赔付了,我的当事人也很理解您的家庭情况。”6月24日下午,在宿城区法院洋河人民法庭的乡贤诉前调解工作站,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梦佳正在帮她的当事人——宿城区中扬镇残疾人李某进行诉前调解。

李某是中扬镇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双腿残疾的他靠低保和修鞋为生。今年5月初,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行驶途中因避让徐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侧翻而受伤,造成电动三轮车损坏。徐某系未成年人,且属于无证驾驶。经交警认定,徐某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但徐某的父母拒不支付李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药费、车辆维修费。李某觉得非常委屈,决定状告徐某父母。

在宿迁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大排查中,中扬镇法律明白人李前生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了李某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到李某家中现场核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当场办理好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并指派村居法律顾问王梦佳承办。

“这些天,我一直和李某进行沟通,积极参与诉前调解,目前调解还未成功,后期在正式诉讼过程中,我将作为他的代理律师,全权负责这个案子。”王梦佳说。

“我一辈子没打过官司,关于起诉的事情我是一窍不通,幸亏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帮我找来了王律师,免费帮我打官司,否则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李某感激地说。

“对于许多帮扶救助对象,如果我们不主动去帮助他们,他们也不会主动寻求帮助,很多人可能会吃哑巴亏,所以我们必须积极主动地走到他们中间去,切实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提供帮助。”宿迁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杨子说。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宿迁市已经建立帮扶救助对象数据库,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对象和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困难职工等库内人员,放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限于法定的刑事案件和九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对“一般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可诉事项均纳入援助范围,全部予以受理。

目前,宿迁市已成立法律援助律师团,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指派到村居,对帮扶救助对象的一般性法律咨询、法律帮助边排查边解决;对符合《法律援助法》规定的法律需求,进行上门服务;对一时无法解决的法律需求排定计划、跟踪督导、逐步解决,并建立法律援助需求清单销号制度,及时向帮扶救助对象反馈问题处理进展和结果。

宿迁创新建立社会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

及时援助变“等候办”为“申请即办”

今年4月份以来,宿迁市司法局组织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力量,“一户一档”100%覆盖摸排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共走访社会救助对象23.7万人,排查各类法律需求1.2万件,提供法律咨询8363人次,化解矛盾7002件,上门法律援助69件,梳理重点法律需求2906件。

为保障社会救助对象的法律需求得到及时回应,宿迁市还积极发挥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作用,加强走访摸排,主动上门发现帮扶救助对象以及妇女儿童和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只要刷身份证就能在自助机上找到相关文书,还能免费下载,太方便了。”在宿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自助终端机前,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低收入户李某顺利地下载到了一份法律文书。

这台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可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获得法律服务的堵点、难点问题,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公共法律自助服务终端机已经覆盖了全市各县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部分援助站点。

为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宿迁市打通了法律援助申请系统和帮扶救助对象数据库“系统壁垒”,实现人员信息快速、精准识别,帮扶救助对象可以通过到法律援助机构、帮扶救助中心(社工站)等“线下”方式现场申请,也可以通过“我的宿迁”APP、宿法通小程序、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等“线上”方式自助申请。

据介绍,对数据库内仍在帮扶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内的对象到帮扶救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的,帮扶救助中心直接受理,并在当日将申请信息推送到法律援助机构,做到“申请即办”。

目前,宿迁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已为全市所有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了联系卡,救助对象可通过热线平台、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多渠道反馈法律需求,司法行政部门将第一时间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

宿迁创新建立社会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

排忧解难变“单个帮”为“联合救助”

“你好,我五年前买了一套房子,由于延迟交付,开发商答应赔偿我9000多元违约金,但是好几年过去了,违约金一直没拿到,开发商那边一直在推诿,你说我该怎么办呀?”6月27日上午,在宿城区双庄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双庄街道牌坊社区居民蔡宜恺正在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不要急,请您将当时的合同等证明材料收集好拿来,我们详细了解情况后,再帮您想办法。”宿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陈璐耐心地安慰蔡宜恺。

据陈璐介绍,目前,双庄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借助民政部门的服务窗口建成的,如果有当事人到法律援助站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工作人员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现场能提供确切答案的,工作人员会详细地进行解答。如果当事人携带的材料不齐全,没办法证明他所说的事项,工作人员会让当事人备齐相关材料后,再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援助。

目前,借助民政部门服务窗口建成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在宿迁市实现了全覆盖。据悉,为构建多部门良好配合、相互支持、内外联动的合作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效率,宿迁市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的帮扶救助中心(工作站),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96个、村居(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1397个,成功打造点、线、面全覆盖的24小时全时空法律援助圈,方便帮扶救助对象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宿迁市还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符合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及时转交各相关部门,并协同做好救助;对社会救助对象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或明显构成违法犯罪的,基层司法所将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确保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