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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老庙刑事案件律师,上海“杀妻藏尸案”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20:18:12

作者: 林中明 ,来源:方圆杂志。原题:对话上海“杀妻藏尸”案公诉人许靖:建议死刑!认定自首但不能从轻处罚!

上海“杀妻藏尸”案公诉人许靖:建议死刑!认定自首但不得从轻

个头不高却十分敦实,留着板寸小平头,谈吐干净利落气场十足,眉宇间竖着两道深深的绉纹。给人的第一印象:精干而又善于思考

70年后的许靖,是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副处长,一个站在中级法院法庭公诉人席上已有20多年的资深检察官,一个专门出席法庭指控重特大刑事犯罪的公诉人,因此谈起案子自然兴致盎然。话题自然就转到了日前判决的那件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杀妻藏尸”恶性案件,许靖就是这起案件出庭的主要公诉人。

“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就是死刑”

“检察机关认为可以认定被告人朱晓东为自首,但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就是死刑。” 2017年11月29日上午,许靖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时说。

2015年12月31日,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掐死杨俪萍,并将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三个多月后的2017年2月1日,朱晓东将杀妻藏尸一事告知其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2018年8月23日法院依法宣判,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日,朱晓东提出上诉申请。

记者从上海市高级法院公告获悉,该案将于7月5日本周五上午10时,在上海市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宣判。

许靖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他是后期介入的,从整个案件看,如果没有被告人把妻子杀害后藏尸冰柜三个多月,还有一系列常人所不耻的恶劣行径,也不会引起社会这样强烈反响,因为此事触动了社会良知的底线。由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人们普遍关注自首是否会被认定,是否会从轻。

“我们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履行职务时必须客观揭示犯罪事实和申明法律依据。” 因此庭审中许靖多次对被告人发问交锋:

“你作案后拿着杨丽萍的身份证和她银行账户的钱款去旅游的时候,是一个人去的还是和其他人一起去的?有没有和别的异性一起出去玩?”

“没有”。

“那为什么你给你的比较亲密的异性朋友发照片的时候,在照片里会出现一个女性的手。”

“这是在当地认识的女的。”

你说你一直在纠结是自杀,还是要去自首。但是我们看到你花着杨丽萍的钱去旅游,你拿着杨丽萍的身份证去和异性开房,短短三个月化了20多万元,这和你说一直要自杀、自首,两者有什么关系?

“我不能一个人一直呆着,静下来就会去想这件事,所以我就一直去旅游、去开销。”

“你的意思是,你需要通过不断外出旅游的方式以及和其他异性开房的方式来麻痹自己的大脑?”

“有一部分是。”

法庭上,许靖连珠炮般的发问,让被告人自己回答,从而客观揭露其犯罪行为的恶劣性质、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的事实,以及用被害人的钱款肆意挥霍享乐及被迫自首时的心态。揭示出被告人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然认定自首但依法不能予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许靖坦言,“在20多年的公诉生涯中,这样恶劣的被告人并不多见,但我们不能以所谓的“50万人网络投票表决”作为依据,公诉人之所以建议对他判处死刑的依据是在于,他的犯罪手段的恶劣、犯罪后果的严重,包括他没有认罪悔罪。这是对法律的尊重。”

“至少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是预谋杀人”

“杀妻藏尸”案发后,网络等媒体大量报道,大众认为,被告人事先购买了书籍,从中学习杀人冰柜藏尸的作案手法;随后购买冰柜放置在面积不大的家中;实施犯罪后,用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外出旅游开房、用被害人手机微信对外联系,造成被害人未死亡假像……从而认为被告人是做了充分准备、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

对此言论,许靖并不认可。“至少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是预谋杀人。检察机关只能以此案经查证属实的证据所能够得出的唯一性结论作出判断。我们所有人不可能回到那个作案的时间原点。被害人已经死亡,如果被告人不愿意说,我们不可能知道那一次两个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猜测不能代表客观。”许靖在法庭辩论的最后阶段有力阐述自己观点。

“法律认定的事实,必须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许靖说这是他出庭公诉的底线。

在二十余年的刑检工作中,许靖先后参与办理了400余起刑事案件无一错案,其中包括“上海市首例投寄假冒炭疽杆菌案”“南非珠宝抢劫案”“南斯拉夫绑架案”“‘老庙黄金’抢夺案”“藏强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1·15静安重大火灾案”等多起受到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的重特大案件。

2014年上海曾经发生“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对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的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尤其是对涉及的有关“保质期”“过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生产”等问题的争议。

许靖作为专案组副组长与专案组成员一起,结合案件证据材料确定每一名被告人行为的违法性,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出庭时面对由知名学者、著名刑辩律师组成的辩护团队发表了近5个小时的无罪辩护意见后,许靖在法庭限定的半小时内,通过六大问题的阐述有力作出回应,被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2015年度十大有影响案例之一。从事公诉人职业以来,他曾获得“第七届上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并先后荣立两次个人二等功、两次个人三等功。

“你应当、必须担当”

“今天这个日子很特别。昨天是你的生日,今天是你踏进三十周岁后的第一天,公诉人希望你能够在最终法庭判决之前,真正把对你妻子、妻子的家庭,包括妻子的那些亲朋好友,能够有个真诚的交待,真正让他们能够从失去亲人的痛苦当中走出来,但是能不能做到最终取决于自己。无论将来法庭对你做出怎样的量刑,你也应当、必须担当!

这是许靖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说的最后的话。这一番话不仅在告诫被告人,说得旁听席上的人也为之动容,特别是告慰着被害人的亲属。

许靖告诉记者,对于“杀妻藏尸”案的被告人,作为公诉人在法庭上既要用客观事实揭露被告人泯灭人性的犯罪行为,更要申张社会正义,唤起人们对法律和社会公德的敬畏和尊崇,守住人性的底线

许靖办案追求法庭效果,为此,他头脑里会一刻不停地反复思考案件,于是在同事和家人眼里,他成了话不多的“闷葫芦”。他坦言,即使是吃饭睡觉,心里也会想着案子。

“作为公诉人,办理案件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尤其在面对影响重大的案件时,脑子根本停不下来。”

他对“杀妻藏尸”案的被告人,从家庭及社会成长环境、教育背景、经济状况、社会交往、心理类型等,都做了详细了解和反复思索,法庭上虽然只有短短几分钟的犀利“交锋”,或者是入情入理的“娓娓道来”,但其背后有着大量的思索做支撑。难怪他的同事们说,听许靖出庭很过瘾。

去年上海在拍摄大型电视纪录片《国家公诉》时,摄制组选中了他领衔办理的一起案件,在试镜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公诉人的电视编导直呼,这个公诉人伶牙俐齿满满正能量,俨然是个屏幕“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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