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职务侵占罪逃跑案例最新,职务侵占罪逃跑案例最新消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15:01:11

南都讯 记者 卢亮 银行职员监守自盗200万,隐姓埋名近20年,等来的则是牢狱生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案件显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储蓄员李伟(化名)在2003年春节期间监守自盗,借一次值夜班之机,盗走保险柜近200万元现金后逃跑,这一逃将近20年。“一夜暴富”后,李伟在北京长期潜逃,还购买了三套房,但始终生活在阴影之下。今天,这个消息冲上热搜。

职员发现银行漏洞后蓄谋已久

按照公开披露的案件内容,1997年7月毕业后,20岁的李伟进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某支行工作,担任储蓄员。李伟在工作中发现,单位的储蓄工作有个漏洞:每天下班后,当天柜台的现金不往金库里放,而是都放在一个小保险柜里。2003年2月4日晚6点30分后,李伟开始实施他蓄谋已久的计划。在银行营业厅储蓄区徘徊一刻钟左右后,李伟为了避开柜台的摄像头,将位于柜台下的保险柜推到营业厅后面。在营业厅后面没有摄像头的房间,李伟用密码和钥匙打开保险柜,将里面近200万元现金取出后,又把保险柜推回营业厅。

次日凌晨5点30分左右,李伟携款从银行后门走出,驾车从银行前门离开。当天,李伟将车开到丰台区某停车场后,打车前往天津市。到天津后,李伟用之前从银行拿的几张客户遗留的身份证,在天津多家银行办了数张银行卡,把钱分散存入这些银行卡中,又打车返回北京。

“一夜暴富”的李伟回到北京后,如同人间蒸发一样,始终不见踪迹。因为无法使用自己身份证,他用赃款以女友之名购买房产。而考虑到去外地无法避免使用身份证,因此他从未离开过北京。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与父母近在咫尺,但害怕被抓,近20年,李伟从未联系过父母和亲属。

今年1月11日,北京警方在海淀区抓获李伟,并于次日对其执行逮捕。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审理。

招商银行未作正面回复

在这个事件中,总部在深圳的招商银行同样成为焦点。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招行总行,相关人士以20年前的旧案为由,到截稿时未给予正面回复。

那么,如何界定银行方面的责任?一些业内人士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分析,由于员工的职务侵占,导致这个案件的受害者本身主要是银行,银行承担损失,跟储户没有关系。

站在法律界立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朱逸聪认为,该热搜事件直接反映出银行部分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银行内部管理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的现实情况。

“近年来,部分银行员工违法违规案件频发。” 朱逸聪进一步分析,如某国有大行南宁分行2.5亿巨额存款案、渤海银行南京分行28亿存款抵押案、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给整个银行业的内控建设敲响了警钟,暴露出银行监督不严,经营合规性、合法性把控不足,风险控制不强的现状。他提醒,银行业需坚持审慎经营理念,持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开披露的案例中,职员之所以成功得手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发现了招行网点在储蓄工作的现金管理漏洞。对此,有专家向记者分析,因为这是将近20年前的事情,这类漏洞应该早已堵住。因此从现在看这种情况还是非常罕见的。

实际上,这次事件也对于招商银行带来了声誉风险。早在去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良好的声誉是一家银行多年发展积累的重要资源,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是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客户关系以及信贷关系等诸多重要关系的保证。”有业内人士指出,声誉风险与其他金融风险不同,难以直接测算,并且难以与其他风险分离和独立处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