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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擅长刑事取保律师是谁,阳山擅长刑事取保律师是谁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6 07:04:09

“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高价收微信,不想卖的可以租,一天100元”“刷单返现,动动手指、敲敲键盘,足不出户、月入过万”……

最近几年在朋友圈、微信群里经常会出现类似的“广告”,你曾经是否也被这样的“广告”吸引呢?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宗案件:

小成的故事

小成是一位中学生,有一天他的儿时玩伴给他推荐了租借微信号可以赚钱的“业务”,于是他便把微信租给了别人,起初小成心里还是有些担心,但多次租借后感觉没什么可疑的迹象,于是有了拓展“业务”的想法。小成随后开始找身边的同学、朋友、网友等,以更低的价格收集他们的微信账号,然后再出租给上家小张,从中间赚取差价。

某一天小成在上课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小成的上家小张利用所租得的微信账号进了一些购物微信群,以网络刷单返利的形式向不特定的人进行实施诈骗,而小成的行为经依法查明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的温度

阳山县公安局以小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并邀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检察官考虑到小成犯罪时未满十八岁,且正处于高三备战高考的冲刺阶段,建议阳山县公安局对小成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同时检察官邀请社工对小成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对小成开展心理疏导,以降低本案对小成及其同学造成的消极影响,帮助小成顺利参加高考。

高考结束后,阳山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小成进行沟通,对小成进行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经审查认为,小成认罪态度好,在案发后积极退赃,愿意认罪认罚,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设立为期6个月的考察期。对此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官、社工、心理咨询师形成帮教小组对小成开展帮教工作。

帮教服务

帮教小组通过审查期间的社会调查报告了解到小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的关怀,便想通过租借微信的手段赚取钱财让父母对其“刮目相看”,针对小成的上述问题帮教小组制定了考察帮教计划。

为了改善成长经历对小成的负面影响,帮教人员运用房树人测验帮助小成重新理解童年经历,引导小成反思自我、理解接纳父母的不完美。并使用MBIT职业测试鼓励小成发现自己的优势职业,建立安全感和自信心。同时还通过积极心理学理论帮助小成思考幸福的元素,包括积极情绪、积极的人际关系、投入、意义及成就,扩展小成对人生目标的认知,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6个月后,由于小成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最后一次面谈中帮教人员引导小成写一封信给自己,让小成思考值得自己感恩的事和对未来的自己想要说的话。在信中小成表达了自己对检察官的感谢,同时也展现出对未来的希望及昂扬斗志。

在一次电话沟通中,曾经的迷途少年小成告诉检察官,他已经明确了对未来的职业规划,他表示将来想要往汽车行业发展。如今的小成在学习工作相关知识并考取相应证件,积极地为将来的梦想做准备。

检察官小提示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刷单返利”做诱饵实施诈骗,不断变换套路披上新“马甲”躲藏打击,同时不法分子还以“高价收微信”的手段来躲避法律责任。请大家谨记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支付、社交媒体账号,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在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持续保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凝聚更多社会力量,用检察能动履职照亮未成年人的成长路。

小成致自己的一封信:高中时期犯下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事,感恩文警官没有把我当成十恶不赦的坏人,而是把我当成是乳臭未干的调皮学生,一步步跟进我的案子,替我做了很多思想工作。也衷心感谢人民检察院能给我一次对我不起诉、不留案底的机会,让我能有“清白”的身份去走进社会,迈向社会。

对十年后的自己想要说的话:“漫漫长路向前跑,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所得皆所愿。加油努力,顶峰相见!”

未检人说案|温情办案点亮迷途少年成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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