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律师谈财产纠纷,北京十大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18:35:49
十大典型北京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拆迁律师:

政府如果要建筑一些新设施的话,可能需要用到的土地会比较多,这个时候会征收一些人的房屋或者土地用来建筑,同时也会给大家一笔补偿款,但是如果补偿不到位,我们可能需要运用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大家,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史西宁主任坚持为各位被拆迁人维权,京康律师将全力以赴为每一位委托的当事人制定好最佳方案、做好法律维权工作,通过法律手段为被拆迁户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