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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5 13:32:10

仅仅知道对方是孩子同学的家长,就在短短一个多星期里借钱给她25万余元,等到自己需要用钱时,却迟迟要不回。近日,崇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借钱“有去无回”!崇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借钱“有去无回”!崇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3月29日,家住崇明城桥镇的居民诸先生来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桥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占某(女)骗去大量钱财。

借钱“有去无回”!崇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询问,2017年,诸先生及妻子与占某在双方子女学校的班级活动中相识,2019年11月底至12月6日间,占某以上海某银行负责人的身份称需要冲银行理财业绩、客户爽约资金未到位业绩无法完成等原由,分4次向诸先生夫妇借钱共计250220元。12月17日,诸先生因急需用钱,打电话催占某还钱,占某承诺于2020年1月10日前还钱,可直到1月14日都没有声音。1月15日,占某发来一张30万元的汇款单,但诸先生到银行查询时却显示未收到这笔汇款。同时,诸先生的妻子了解到占某早在2019年9月就已经从银行离职。此时,诸先生夫妇感到受骗,遂在电话里向占某提出,再不还钱就向警方报警。在这种情况下,占某断断续续还了一部分钱,至案发尚有145000元拖着没还,诸先生随后报警。

警方随即传唤占某。经讯问,占某如实交代了2019年年底至今其通过虚构某银行负责人身份诈骗被害人人民币2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据占某交代,在骗得诸先生的钱款中,15万元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10万元被其用于投资。当诸先生多次向占某讨要借款时,即以各种理由推诿,期间占某还在网上制作假的汇款单以迷惑被害人。

借钱“有去无回”!崇明警方抓获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崇明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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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市民在借钱给他人时,务必核实清楚对方身份及借款事由,按照法律认可的格式准确填写借条,并且要写清楚借款数额以及还款期限,同时保存好资金流向凭证。万一碰到诈骗的,请保存好证据,并立即报警。

作者:警秀崇明

编辑: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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