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股权设计找律师还是会计事务所,李子柒股权结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13 12:08:41

@商业精英和企业:


股权架构安排,其实就是一家公司的顶层设计,也就决定了这家公司的基因长什么样子,基因有问题,就意味着,一定会跳坑,你有遭遇过吗?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在前面的文章中大摩和大家聊到,投资合作,首先要解决这家公司值多少钱,其次要解决目标公司股比的分配问题;接下来要解决如何出资的问题。这三个问题谈好后,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整个架构的落地。


商业精英和企业在投资合作前,一定要静下心来想一想:目标公司股权架构如何搭,才更安全更效益?



01

目标公司股权架构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一、「绝对大股东」如何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


绝对控制人(一般指持有66.67%以上的股权)持股其实很简单,很多商业精英都是用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自然人直接持有的好处在于便于短期内变现,且未来变现的成本比较低;当然有些商业精英会有其他的考量,如基于财富经营、财富传承的考量,此时可能就不会用自然人持股,而用一人有限公司来持有,用组织经营财富。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二、「相对控制人」如何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协议控制?


相对控制人的持股则是占51%以上。对于相对控制人而言,他们往往会担心未来稀释股权时,他们的股比会越来越少。因此相对控制人往往会做一些架构的设计,在上面加设合伙企业或者公司的方式来持有,但也有直接持有或者“直接持有+公司间接持有”混合型的。


此时有商业精英会问:“直接持有”和“用公司间接持有”有何不同?直接持有时,一旦你的股权在短期内转让出去,就需要缴纳溢价部分20%的税;如果是公司持有则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这已经是很高的数额了,再分配到个人就更高了。


//


那为何仍有商业精英选择公司持有?有两方面的考量:


第一 未来股权稀释时能把投资者捆绑在一家公司内,能相对控制,这是基于安全的考量。


第二 如果这家公司不转让而只是分红的话,分红是公司持有的不用交税;也就是说,如果这家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那财产放在这家一人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分红到一个人公司,就不用交税了。


所以不同的持有方式不一样,皆会有利有弊。


//


大摩最近发现一个现象:60后、70后甚至80后皆会存在这样的特点,他们喜欢个人直接持有股票、房产、公司等财产,这种直接持有就是控制。这说明他们在内心深处是没有安全感的,因为想控制,而不是经营。


其实资产是用来经营而不是控制的,所以这是两种不同的思维,当然也跟每个人的特点和性格有关;没有对与错,只有得与失。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三、「创业团队」如何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协议持有?


一般情况下创业团队要尽量捆绑在一起,多数是大BOSS通过公司的方式间接、单独地持有一部分股份;创业团队的其他成员可能会用合伙企业的方式捆绑在一起;也有可能是大家都用合伙企业来间接持有,这是创业团队的常用持股方式。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四、「资源团队」如何持股?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协议持有?


资源团队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主要是用来给我们的业务带来支撑。在这个层面上,大摩经常会给很多企业老板讲,你可以先给资源团队的是分成,之后慢慢成就才转为股权;当然,如果有很多资源团队,也可以把他们放在一家合伙企业里持有,合伙企业里的普通合伙人由大股东担任,这样的话在控制权上更安全。


当然,还会考虑到,资源团队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因为变现、想转手、资金需要、个人需要,或他自己的看法,而影响我们投资的公司或者项目;因此往往选择的方式是用合伙企业来间接持有,由创业团队的老板来控制这家企业,这是比较idea的做法。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五、「隐名股东」如何安排?代持协议、股权确认、出资资金、行使股权?


实务中有很多商业精英对隐名股东有误解。他们常常问大摩“有没有做过股权代持?”当然做过,而且做过很多。那又有老板会问:“能不能给一份代持协议范本?”其实这是很多老板的误解,认为一份代持协议就可以解决隐名股东的问题。


坦白说,仅仅签一份代持协议并不能保障你的股东资格,隐名股东想要真正地拥有股东资格,除了代持协议外,还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1、你真的出资了,你的资金的走向是怎么样的?

2、平时是怎么样行使股东权利的?

3、其他股东有没有确认你的隐名股东安排,其他股东没有确认的话也不能保障你的股东资格。


//


大家有没有发现,隐名股东有这三个关键点的风险。所以,隐名股东的安排也是需要整体设计解决方案,而不是一份代持协议就可以解决的。


不论是绝对控制人、相对控制人、创业团队、技术团队、资源团队、隐名投资等等安排,在股权架构安排上,皆是从安全与利益两个关键要素考量,各种具体架构安排皆是这两种要素的最终形成平衡点而已。



别走李子柒的弯路,股东如何通过股权架构设计掌握控制权?



02

投资合作锁定


目标公司估值的问题解决了,股比的分配问题解决了,如何出资的问题解决了;具体的操作路径即股权架构问题也解决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这些洽谈的内容进行落地实施锁定,即锁定投资合作洽谈意向。


一般会用《备忘录》、《意向书》,或是《框架协议》进行书面形式的锁定。


大摩一般建议先用《框架协议》的形式把项目框架构建好,然后再来做其他具体执行类的协议和文件。这几个动作操作后,就能够锁定整个投资合作了。


(本文封面配图源自网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