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迎泽区专业刑事诉讼律师,100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4 07:27:12
100名!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纠纷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拓宽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0名专职特邀调解员派遣到太原市六城区人民法院工作,现公告如下。

01选聘名额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3名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1名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18名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10名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18名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10名

02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常住地在本市,年龄一般在35--65周岁之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身体健康,胜任调解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

4.具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各级政法机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及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员优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选聘为特邀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等相关执业证书的;

5.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6.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9.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10.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调解公信力情形的。

03工作职责

1.诉讼当事人的接待、咨询、辅助等工作;

2.接受委派开展诉前调解及纠纷化解工作;

3.接受法官委托开展调解工作;

4.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04聘用形式及岗位补贴

1.每届聘期1年,聘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根据服务质量和数量发放岗位补贴,约3500元/月,具体为:

工作日在岗补贴:60元/日。

办案补贴:调解成功的100元/案;调解未成功但归纳出争议焦点并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的30元/案。

个人月岗位补贴为以上两项补贴之和。

3.办公地点设在太原市六城区人民法院。

05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6日--17日

8:30—12:00、14:30—17:30

注:公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

到太原市六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报名,并提供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证、退休证、律师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党代表证、人大代表证、政协委员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地点完整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含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报名资格。

3.联系方式:

小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郭鸿林 5662861

迎泽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白 云 5688084

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杜鹏华 2535206

2535208

尖草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郭 艳 5648372

万柏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王 婷 2563708

15735065530

晋源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赵淑敏 6593096

张娟萍 6592273


(二)资格审查。

由太原中院委托六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


(三)人选确定和聘用。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受理报名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拟聘用人选意见,报市中院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

市中院咨询电话:张 剑2807220

李 佳2807318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4日

来源: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李琳 汤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