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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借卡跟卖卡区别,犯人拒不认罪,又无证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23:14:07

5月21日

樊城柿铺派出所民警

通过缜密侦查,迅速出击

成功抓获出售自己银行卡的

犯罪嫌疑人王某

拒不承认就无罪?“零口供”刑拘

案件回顾

5月18日,樊城柿铺派出所接到线索核查,全国多起电信诈骗资金都流入辖区王某的多张银行卡,累计进账达70余万元,又被迅速分解转移。

接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出动,于21日将王某抓捕归案,到案后,刘某拒不承认自己卖卡,声称他的银行卡有的是丢了,有的是多年前被朋友借走,根本不清楚自己的银行卡被人买去用于网络电信犯罪一事。

尽管王某一再否认,但是民警经过调查发现,王某名下有11张银行卡资金流入异常,涉及全国28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其中77万余元直接汇入了王某的银行卡。最终,警方用“零口供”证实了王某出售自己银行卡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因涉嫌帮信罪被樊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和电话卡、相关通联账户,经查实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全媒体记者:陈俊 通讯员:何瑾

来源: 襄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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