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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刑事律师咨询热线,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10:02:07

现如今,不仅犯罪方式多种多样,犯罪的主体也多种多样,重大犯罪多以团伙型出现。而敲诈勒索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一种,随着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不断向团伙型转变。那么,团伙敲诈勒索罪怎样进行认定?

金堂诚峰刑辩律师律师:团伙敲诈勒索罪怎样进行认定?

法妞网友咨询:

团伙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认定的?

金堂诚峰刑辩律师解答:

团伙敲诈勒索的认定:

1、要清楚《刑法》对于犯罪团伙的认定。犯罪团伙 两个以上成员之间,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和目标,以共同的需要、兴趣、价值观念等心理因素作为精神纽带,纠合在一起,多次共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松散的非正式群体。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组织形式。

2、要清楚团伙敲诈勒索与犯罪集团所实施的敲诈勒索的区别。《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组织构成上。犯罪集团有着严密的组织构成,犯罪分子之间分工明确,管理严格,有明确的主从犯;而团伙犯罪主要是自发产生,组织松散,没有明确的主犯。

金堂诚峰刑辩律师补充:

1、量刑。《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规定: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对主犯、从犯的量刑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金堂诚峰刑辩律师结语:对于团伙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其仅是敲诈勒索罪的一个形态,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团伙敲诈勒索一般认定为共同犯罪,不分主从犯,但因其具有共同犯罪的特殊性,比照一般的敲着勒索行为,在定罪与量刑的认定上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金堂诚峰刑辩律师律师:团伙敲诈勒索罪怎样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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