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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精通刑事业务律师所,检察工作为民办实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23 08:14:08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助力清远更“清”。

平安建设

出台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和指导组、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优势等九条措施,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治长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恶案件6件20人,起诉涉黑恶案件9件69人。先后起诉了严重扰乱当地治安稳定、严重破坏地方经济发展的涉黑专案,一批为恶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黑社会犯罪组织得以摧毁,深藏的“保护伞”得以打掉。

公益保护

两级院综合运用批捕起诉、公益诉讼等方式,坚决惩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截至目前,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危险废物和垃圾5.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418万余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通过补植复绿、治理污染、放养鱼苗等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共督促修复生态林地、基本农田0.8万余亩

为民办实事丨检察履职 助力清远更“清”

为民办实事丨检察履职 助力清远更“清”

通过上线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设立驻村检察服务站、聘任公益保护观察员等举措,让群众参与到维护公共利益监督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妥善保护和修缮了一批革命文物。

为民办实事丨检察履职 助力清远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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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

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协助机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久侦未结形成的“挂案”,切实解除套在民营企业脖子上的绳索。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没有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远公安机关共排查刑事立案后长期不处理、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挂案”30件,已全部清零。落实少捕少押,努力降低审前羁押率,避免出现“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砸掉一群人饭碗”。

为民办实事丨检察履职 助力清远更“清”

设立粤东西北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知识产权检察室成立四个多月来,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7件49人,已办结案件13件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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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信访

制定出台《便利利民十项措施》,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律师绿色通道”“涉农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律师通道”,为群众来访提供便捷快速的检察服务。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办理信访案件700件,全面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率。全面推进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建立重点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工作机制,以定点接访、案件回访、下乡寻访等方式了解群众诉求,妥善解决信访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护苗行动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集中巡讲专项活动,共选派83名“法治副校长”进行巡讲,开展法治巡讲97场次,覆盖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校、特殊学校等120所,师生及家长受众10万多人。此外,探索“检警妇”三方组合机制,组建“护苗”小分队,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合力,精准打击侵害儿童犯罪。部署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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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

部署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多元化、综合化救助制度,优化救助效果。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件8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9万余元,其中,阳山县检察院办理的梁某司法救助案获广东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司法救助“优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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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立足检察职能,组建法律志愿服务队,围绕群众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禁毒宣传、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等主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官法治宣讲“五进”等活动。设立驻村检察服务站,选派驻站检察官,以“线上预约+线下办理”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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