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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诈骗案件律师,律师诈骗罪案例分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7 17:21:29

金翰明: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翰明2018年度总结

每一位律师年终时都会自我总结,这一年里办了多少案件、成功案例有几个、创收有多少、明年的案源在何方?

律师不过凡夫俗子,需要靠收入来生活或是更好的生活。但不矛盾的是对于“理想”的当事人,我们也可以成为“理想”的律师。

什么是当事人眼中“理想”的律师?可以概括为两个词:专业、尽责。

如何判断一个律师是否专业?其一是律师是否专注特定领域。道理很简单,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你不可能奢望律师样样都会,又样样精通;其二是律师在专注的领域内有没有成功案例,有没有办理过该领域内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没有实务研究成果。

律师专不专业,是要看他有没有“专业”的输出。

尽责办案是一个律师的良心。

一旦接受委托,律师就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穷尽一切合法、合理的手段,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尽责办案体现在律师与当事人的坦诚沟通,体现在会见时的依法指导,体现在阅卷、撰写文书的时间投入,体现在法庭上的有效发问、质证、辩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当事人有利的环节、细节。

在做到上面两点的前提下,我们才能考虑“理想”的当事人。

本人眼中“理想”的当事人,是不以成败论英雄、不要求律师去勾兑、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责任心。律师不是常胜将军,“做好”未必等于“做到”,在那些成功案例背后,总会有一些结果不那么理想的案件。而看到我们是“行动派”,看到我们已经“做好”的当事人,是会“一条道走到黑”的。

而很多时候,律师只是思考如何能够选择理想的当事人,却忽视了前提,怎样才能成为理想的律师。

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金翰明2018年度总结

既然是年终总结,少不了2018年办理的案件情况:

作为专注于诈骗犯罪案件辩护的律师,2018年,本人办理了多起诈骗类刑事案件,尤其是新类型的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诸如:

1.公安部督办、最高院指定管辖的詹某被控(出口奖励)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1.2亿);

2.公安部督办的吴某被控网络诈骗罪一案(涉“黄”APP诱导充值);

3.广东雷某某被控网络诈骗罪一案;

4.深圳靖某被控跨国网络诈骗罪一案(打掉诈骗罪);

5.深圳慕某被控合同诈骗罪一案;

6.江苏省常州市管某某被控(保健品)诈骗罪一案等。

在办理诈骗犯罪案件之余,本人也办理了多起其它类型的刑事案件。诸如:东莞李某某被控行贿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一案(行贿罪无罪,其它两罪实报实销)、广东莫某被控行贿罪一案(判缓刑)、广州邱某被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已取保)等。

在实务研究领域,2018年本人根据亲办案例、实务案例,撰写了近50篇实务文章,其中包括部分发表在《广东律师》等期刊杂志的作品。诸如:

1.《如何为被控特大邮币卡诈骗罪案件进行有效辩护?》

2.《推荐股票、期货、外汇等业务被控诈骗犯罪,如何进行有效辩护?》

3.《如何为“套路贷”涉案公司的主要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4.《如何为被控特大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5.《充值看20秒“小黄片”的APP经营者是否构成诈骗罪》

6.《经营炒股软件、推荐股票行为被控诈骗罪的辩护思路》

7.《“购买海关出口数据”领取政府奖励金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8.《商业运营模式小心陷入诈骗犯罪雷区--以笔者参与办理的两起案件为例》

9.《诈骗罪案件不予批准逮捕得以释放的八种情形》

10.《谈“广告门”事件中如何有效维护李娟和比亚迪的合法权益?》

2018年即将成为过去式,作为律师,我们有幸通过办过的案件、写过的文章,回味2018年的收获。

2019年即将到来,新的一年里,我们仍是坚持通过尽责办案回馈信任我们的朋友、客户,通过实务文章传播我们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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