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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本地交通事故处理律师哪里找,烟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3年垫付3100多万 850人获“救命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03 12:08:13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这项制度是交强险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获得及时的抢救或者适量的补偿。

自2015年7月15日《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至今,烟台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共受理各类救助基金申请1100余起,完成垫付853笔,合计垫付金额3100余万元,850余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得到“救命钱”。

救助基金:缓解燃眉之急

俗话说,屋漏偏逢连夜雨。刚刚来烟台的农民工王保平(化名)对这句话体味颇深。2018年6月29日中午13时33分许,工友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王保平回工地干活,在路过福山区奥林峰情小区门口时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导致王保平身体多处骨折,被紧急送往福山区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成功,王保平脱离了生命危险,可两万多元的手术费用却愁坏了这个汉子。

王保平是河北省邯郸市某贫困村的一户农民,妻子受不了贫穷独自离家出走,老家里只剩80岁的老母亲照顾还在上学的孩子。为了改善生活,王保平跟着同村村民一起外出务工,可刚到烟台不久,第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手,就遇到了这起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车主家庭条件一般,只等着保险理赔后才履行赔偿义务,王保平的工友们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到了7000多元钱替他交了住院押金,只是,还有1万多块钱的缺口实在无力解决。得知这一情况后,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民警迅速联系福山区人民医院,为王保平开辟欠费治疗的绿色通道。同时,鉴于王保平家属无法来烟台办理手续,服务站民警主动上门,帮助他准备救助基金申请材料。市公安局救助办也迅速完成核算工作,第一时间将1万多元的救助款打入福山区人民医院账户,替王保平垫付抢救费用。

8月2日下午,出院后王保平亲手将感谢信送到服务站民警手中,感谢救助基金帮助他们一家度过困境。

救助基金:化解社会矛盾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直是引发事故当事人争执的主要问题。2018年5月24日清晨5时50分许,莱阳市山前店村村民唐安科(化名)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外出打工,在行驶至G204龙旺办事处乔家泊村村口时,与停在路边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相撞。事故导致唐安科受伤严重,被紧急送往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

在该起交通事故中,唐安科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确保驾驶安全,需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唐安科在医院的抢救花费,大部分需要由他自己来承担。

唐安科家庭条件一般,面对14万多元的抢救费用愁坏了一家人。唐安科的家属多次找到重型仓栅式货车车主,希望车主能提前拿出钱来垫付抢救费用。而车主则认为事故未进入损害赔偿阶段,需要等到协商好具体赔偿数额后,再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得知这一情况后,莱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民警迅速联系唐安科的家属,表示该起交通事故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可以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待到事故进入损害赔偿调解阶段后,再由事故双方依照责任偿还垫付款。

6月22日,近9万元救助款打入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账户,救助基金成功化解了事故双方的矛盾。

救助基金:温暖孤寡老人心

隋富田隋大爷今年八十有六,是栖霞市桃村镇宅头村的一户五保户。老人体弱多病,没有劳动能力,家里无儿无女,没有收入来源,只靠着国家的救济金勉强度日。

然而,祸从天降。2018年2月4日19时许,隋大爷步行至210省道31KM处,被身后疾驰而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倒。后肇事车辆逃逸,而隋大爷因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挫伤,被紧急送往栖霞市桃村中心医院。经过7天的抢救,隋大爷脱离生命危险,但是高昂的抢救费用,成了压在他心中的一块巨石。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栖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服务站民警迅速联系桃村中心医院,为隋大爷开辟欠费治疗的绿色通道。由于老人无直系亲属,民警专程赶赴宅头村,与村委的工作人员一起为老人准备好救助基金申请材料。3月6日,3.5万元的垫付款打入栖霞市桃村中心医院账户,救助基金帮助隋大爷度过了难关。而后,栖霞救助服务站民警再次来到医院看望老人,老人激动地握着民警的手,热泪满眶,连连表示感谢。

遇三种交通事故,可申请“救命钱”

根据《烟台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可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事故受害者及家属需要申请救助基金的,可以在事故发后第一时间与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联系,由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初审。判定符合垫付条件的,由当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医院下达《救助基金告知单》,医院再根据事故受害人抢救情况申请救助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是指入院72小时以内、手术期间和在重症监护室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并不是全部的医药费。而且市公安局救助办会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标准、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抢救费用进行审核,后直接拨付给医院,不能发放给受害者本人及家属。救助基金垫付的丧葬费是指必须的遗体运送、停放、冷藏、火化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也是按照我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确定。另外,《暂行办法》规定,救助基金仅对受害人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进行垫付,若受害人及家属已经结算出院,则不能再申请救助基金。

救助基金没有“利息”,用后需偿还“本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是无偿的给予,更不是替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义务。国家设立救助基金的目的是先拿出一笔钱来帮助事故受害家庭缓解燃眉之急,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待到事故进入损害赔偿条件阶段(包括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判决、仲裁,最长不超过自垫付之日起的18个月)后,再由偿还义务人将垫付款偿还国家。

换个角度讲,我们可以将救助基金理解为一种特定条件下、特定时间内的“无息贷款”,这笔贷款没有“利息”,不需要支付手续费,也不需要申请人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物品,只需要“还款人”在偿还期限之内,将这笔“贷款”归还国家即可。

救助基金的追偿收入是基金可持续运行的重要保证。《暂行办法》规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及时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偿,并明确偿还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对不偿还垫付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目前,市公安局救助办已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派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将超过还款期限但仍未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的偿还义务人起诉到法院,走司法程序进行追偿。

烟台交通事故社会救助3年垫付3100多万 850人获“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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