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山东青岛找合同律师电话咨询,问法预告丨10月11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房产纠纷”,两位律师等您来电→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25 08:43:07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无论是租房,还是装修,因为不清楚自身房地产权益,不懂得面对纠纷时该怎么维护权益,不少人都在发生房地产纠纷时吃过亏,买房拿不到房、过不了户,卖房拿不到钱,租房被一房二租等等。

租房期间房东变更,租客是否受法律保护?购买的房屋是被查封的,能否过户?借名买房后,是否可以过户到自己名下?10月11日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将聚焦“房产纠纷”。本期我们邀请了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鲁桂霞律师和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佩真律师。大家如果有“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和96663,两位律师会现场解答你的疑问,帮你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2008年,徐某与城镇居民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出售给陈某。同年8月,徐某向陈某交付房屋,陈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并实际居住。2020年,徐某起诉请求确认其与陈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的土地为集体土地,陈某作为城镇居民购买徐某宅基地上的房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

律师意见: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问题而设定的一项权利,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性质。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力推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持续增多,根据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只能在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买卖。本案提醒广大购房者,如不具备购买资格,切勿购买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本期问法律师

问法预告丨10月11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房产纠纷”,两位律师等您来电→

鲁桂霞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公司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刑事等领域

律师简介:鲁桂霞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被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评为“2021年度青岛市市北区优秀律师”、被青岛电视台评为“青岛电视台十佳调解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具有丰富的诉讼服务经验。

问法预告丨10月11日上午,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房产纠纷”,两位律师等您来电→

吴佩真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房产纠纷、婚姻家事、知识产权等领域

律师简介:吴佩真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团支部书记,专职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青岛市优秀共青团员、抗疫先进个人、市北区先进志愿者。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在诉讼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服务经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