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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南京市)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80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龙菇凉 劳动纠纷小常识 时间:2022-09-05 16:00:05

 

南京公司最低工资规定昨日宣布颁布,规范调整至:一类区,将原540元/月调整至620元/月,新标准适用南京城区(含江宁区);二类区,将原450元/月调整至500元/月,新标准适用溧水县;三类区,将原390元/月调整至440元/月,新标准适用高淳县、原六合县、原江浦县。

本次工资调整规范,还对钟头工资最低标准进行了要求,具体如下:一类区,将原4.6元/钟头调整至5.2元/钟头;二类区,将原3.8元/钟头调整至4.2元/钟头;三类区,将原3.3元/钟头调整至3.7元/钟头。以上就是各种标准化的应用领域同公司最低工资规定。此次调减的公司最低工资规定信用额度在50元/月至80元/月,年增长额达到600元至960元,对提升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拥有积极主动产生的影响。

据南京劳动局相关人员详细介绍,南京此次公司最低工资规定的变化,适用南京新的标准分数三个层次:一是福州鼓楼、白下区、秦淮区、雨花台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栖霞区、江宁区及六合区内原大厂区范畴、浦口区内原浦口区区域范围各类企业,都应实行江苏公司最低工资规定一类区规范,即620元/月;二是溧水县范围之内各类企业,都应实行江苏公司最低工资规定二类区规范,即500元/月;三是高淳县、六合区内的原六合县类型和浦口区里的原江浦县区域范围各类企业,都应实行江苏公司最低工资规定三类区规范,即440元/月。三个层次标准的,即三个类型区规范,其应用领域的差别要以行政划分的,换句话说公司在哪些类型区范畴就应当实行所属类型区规范,员工在什么类型区范围之内企业工作,就应当享有所属类型区规范以上薪资待遇。

这名人士说,必须特别提示企业及职工的是,最低工资规定并不等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还涵盖了员工应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最低交费额和自己交最低公积金,即:公司最低工资标准=公司最低工资规定+依规参与社保应当由自己交各类社会保险金最低交费额+自己交最低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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