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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备案怎么销案,遇到车祸应该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交通常识 时间:2022-11-22 07:42:05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交通事故备案怎么销案,遇到车祸应该怎么办】,以下3个关于【交通事故备案怎么销案,遇到车祸应该怎么办】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备案怎么销案,遇到车祸应该怎么办
  • 办好关键小事 鱼山岛上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实现“办证不出岛”
  • 遭遇车祸怎么办?别着急,最中肯的建议在这里!
  • 【实证纪法】如何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
  • 办好关键小事 鱼山岛上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实现“办证不出岛”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非常便利,十几分钟就办完了。”近日上午,惠州市天目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员工郭海丰到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鱼山工作点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相关事宜,对工作人员的办事态度与效率赞口不绝。

    作为政府部门直面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各施工企业的第一线和第一站,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鱼山设立工作点,为岛上的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办证提供实打实的便利,做到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办证不出岛”。

    作为最早一批上岛的施工企业,宁波辰东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对于办证这件事深有感触。“我们刚来时,公司有15台起重机械,属于特种设备。上岛后,市场监管部门就马上现场验收设备,验收过程不到一个月,换做别的地方可能得花上两个多月的时间,更甚的4个月都没法完成验收。”该公司项目经理郑旭健感叹鱼山的办证速度,点赞他们的服务。

    据了解,在鱼山岛上,有着特种设备相关企业200余家。这些企业的特种设备只有在被安装告知、注册登记后才能投入生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给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就如同设备的身份证。“最忙的时候一天录入了近千套设备信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胡男说。

    为加强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在岛上,一台特种设备从上岛到投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全程跟踪。除了做好岛上特种设备的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移动式特种设备的备案和销案,在特种设备现场安装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会检查现场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以及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

    遭遇车祸怎么办?别着急,最中肯的建议在这里!

    新年的第二天,很不幸,我遭遇了车祸,一个普通的追尾事故,这个车祸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我的车子后保险杠有些裂纹和后挡泥板掉了而已。这已经是我第二次出车祸了,可幸的是,我毫发无损,这两次的车祸,让我从一个不懂得如果处理车祸到懂得该如何处理,积累了些经验,与大家分享,希望对于那些新手司机或者没有车祸经验的司机给予你们一些参考建议。

    首先,千万不要逃逸!当我们遭遇车祸的时候,无论你是肇事者还是被肇事者,一定不能逃逸。出了事故,如果不逃逸,那仅仅是一个车祸,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我们可以通过交警、保险公司、法律等来解决。

    其次,不要紧张,不要愤怒,心平气和才能顺利将事故处理。对于从未遭遇过车祸的司机来说,也许第一次发生车祸的时候,会非常的紧张,我自己在发生第一次车祸的时候,就是如此,而且还有些不知所措。但是,在这里,我想建议大家不要慌张,也不要愤怒,要心平气和,平静的心态去解决车祸事故。千万不要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的情况,这样不仅事故没处理,反而事故会升级,会更加混乱。

    再次,一定要按照程序来处理车祸事故。我认为正确的处理车祸事故的程序是:

    第一,无论车祸大小,一定要先报警,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反应你的情况。报了警,交警那边就会有备案。如果有人员受伤,还要及时拨打急救120电话。

    第二,一定要保持车祸现场,并且要用手机从不同的角度拍摄车祸现场的情况,以便于之后责任判定的时候有所依据。

    第三,如果是自己的责任,并且车损严重的话,请及时拨打自己的保险公司的电话;如果是对方责任,请建议对方拨打对方所购买的车险保险公司的电话,请他们及时查勘现场并及时处理。

    第四,如果双方损失不大,没有报保险公司的必要,那么可以私下进行协商处理,但是前提是一定要先报警之后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一致,处理完毕之后,再拨打交警电话,将之前报的案销案即可。

    最后,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对方的全责,并且对方保险公司将你的爱车及时送去维修,建议您最好是互相留个电话,并且全程跟踪一下车子的定损维修进度,在维修后交接车的时候,请提前跟对方联系,定好时间,因为您需要对方去付款提车,以免耽误自己用车。如果对方耍赖拒不付款,可以先通过交警或者保险公司联系对方,如果还不行的话,通过法律手段去处理,但是你一定要去交警那开事故责任认定书。

    希望的的建议能对你有些帮我,如果您喜欢我的文字,请点个赞,加个关注,谢谢!

    【实证纪法】如何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

    (原标题:如何理解和把握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依法撤销案件的有关规定?确保撤销案件权依法规范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百零六条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规范和细化了监察机关如何依法撤销案件,有利于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践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把握该规定。

    撤销案件的适用情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经调查,属于检举失实的案件,报请立案机关批准后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案件。从名称的口语化“销案”到纪言法语“撤销案件”,从适用条件的笼统概括“检举失实”到具体明确“违法事实不能成立”,反映了撤销案件规定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条例》第二百零六条进一步明确了应当依法撤销案件的两种情形:一是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包括检举失实、完全查否、违法犯罪事实并非被调查人所为等案件。二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属事实存疑案件,按照证据标准和有利于被调查人原则,也应予以撤销案件。

    撤销案件的程序要求。调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案件所在阶段和调查情况,均有权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调查部门在调查阶段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一般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是提出撤销意见。调查部门形成撤销案件的报告,主要列明立案事由及调查过程、查明的事实、撤销案件的具体理由和依据,填写《立(撤)案文书审批表》,并附《撤销案件决定书》。二是严格按照批准立案的审批权限进行报批。依据《条例》规定,对拟撤销案件的,一般不需移送审理。对案情重大复杂、分歧较大,拟作撤案处理的案件,经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可以适当方式交审理部门审核或征求其意见。三是送达、宣布《撤销案件决定书》,对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立即解除留置措施,并通知其所在机关、单位。四是按程序备案。《条例》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设置了事后备案程序,省级以下监察机关撤销案件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报送备案报告。上一级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备案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实践中,上一级监察机关可通过案例指导、调研评查、申诉复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监察机关撤销案件工作的指导。

    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阶段也可以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此类情形主要指《条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即调查部门未提出撤销案件建议,案件移送审理后,案件审理部门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通过退回补充调查仍无法达到证明标准的,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此类情形也应按照程序提出撤销意见,并将审理报告提请监察机关集体审议后,向调查部门反馈结果,然后按前述立案审批权限报批。此外,《条例》第二百零六条第五款还设置撤销案件补救程序,规定撤销案件后又发现重要事实或者有充分证据,认为被调查人有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调查。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撤销案件要避免“一撤了之”,应严格落实被调查人及涉案人员权利保障各项规定。撤销案件后,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文件,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外,监察机关应当尽快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的及时返还。需要启动国家赔偿、澄清证明等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办理。二是指定管辖和交办案件的撤案程序和工作要求。《条例》第二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指定管辖和交办案件实行撤案报批制度,即省级以下监察机关拟撤销上级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交办案件的,应当将《撤销案件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在法定调查期限到期七个工作日前报指定管辖或者交办案件的监察机关审查。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在法定调查期限到期十个工作日前报指定管辖或者交办案件的监察机关审查。三是根据现有证据不构成职务违法犯罪,但构成其他违纪违法犯罪且应当给予处分的案件,不需要撤销案件。例如,被调查人通过赌博收受财物,以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的,经查不构成受贿,但构成赌博违法犯罪的,监察机关不需要撤销案件,可给予政务处分。其中,对未超过赌博罪追诉时效或者未超过行政违法追究时效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2年第6期,作者:安徽省纪委监委、阜阳市纪委监委 许展 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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